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河南省教育厅

所在地:河南省

录取批次:本科

院校官网:http://xinke.hist.edu.cn

电话:0373-3040677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新中大道中段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独立学院,属于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学院创建于2003年,地处中原名城新乡市,现有校舍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教学设施齐全,建有生物、化学综合实验室、微机实验室、语音室、形体训练室等各类实验室99个,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48处。图书馆文献总量120万册。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699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195人,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教师435人。全国优秀教师、省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青年骨干教师、省优秀教师、文明教师等30余人。

目前学院现有本科专业36个,其中河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已形成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格局。

学院设有经济系、管理系、信息工程系、中文系、法律系、食品科学与工程系、化学工程系、生物工程系、城市规划系、外国语言文学系、艺术系、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和体育教学部等15个教学系(部)。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0000余人。建院以来,共向社会输送了17000余名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毕业生综合素质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认可,就业质量逐年提高,为我国尤其是河南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学院注重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近三年,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比赛中,有38人分获国家一、二、三等奖,260余人分获省一、二、三等奖。学院考研率逐年增高,2016年考研率达26.02%。其中,考取“985”、“211”高校研究生47人。近年来,先后有7个宿舍全部考取硕士研究生,在社会上起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河南日报》、《青年导报》、《河南青年报》、光明网等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毕业生在公务员、“特岗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选拔考试中表现优异,就业率近95%。

近年来,学院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学院先后获得“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五好’基层党组织”“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多项荣誉称号。在中国科教排行榜2016-2017年中国独立学院排名中,新科学院综合实力位于53位。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独立学院,学院将继续坚持走“科学发展、内涵发展、和谐发展”的道路,以更加饱满的进取精神和更加蓬勃的昂扬斗志,凝心聚力,克难攻坚,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培养高素质应用技术型人才的独立学院而奋斗!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二)学校国标代码:13506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地址:

老校区:河南省新乡市新中大道中段

新校区:河南省新乡市新飞大道南段777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工作体制。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院长任主任,其他院领导任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监督管理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第八条  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部。招生就业部是学校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河南省的招生政策要求,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受理考生及家长关于招生录取问题投诉,认真协调解决相关事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按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2019年招生计划执行,面向河南省招生。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主要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通过学校网站(http://xinke.hist.edu.cn)、学校招生在线网站(http://xkzszx.hist.edu.cn)和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执行河南省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清”规则分配专业。

第十四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以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队。

第十五条  并列分处理办法:普通本科二批录取,对于同一专业进档的最后名次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统考成绩排序,根据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提前批专升本录取,对于同一专业进档的最后名次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外语、专业综合统考成绩排序,根据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提前批艺术类录取,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于进档的最后名次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统考成绩排序,根据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因身体健康状况致使生活无法自理或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学校可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为了综合调节录取批次分数线上生源不均衡状况,学校预留不超过年度招生总规模 1% 的计划并上报教育厅审核备案。学校将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按照“公开透明、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维护公平”的原则使用预留计划,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我校严格执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学费:文科类专业9000元/生·年(文理兼收专业按文科专业收费),理工类专业10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12000元/生·年。住宿费:600元/生·年。

第六章  奖助措施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服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年)和学校奖学金。另外,还有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

第七章  证书发放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证书署名“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毕业生,学校将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证书署名“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名义违法违规进行招生录取活动的其它任何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于复查出的问题,学校将依据有关政策要求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处理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

 

联系部门: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招生就业部

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新中大道中段

招生电话:0373-3040500

监督电话:0373-3693176

学校网址:http://xinke.hist.edu.cn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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