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河南省教育厅

所在地:河南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sqzy.edu.cn/

电话:0370-3182018;3182015;3182222;3183333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神火大道566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豫鲁苏皖四省结合部的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商丘市。陇海铁路与京九铁路、105国道与310国道、连霍高速公路与京深高速公路在此交汇。这里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交通便利、人杰地灵、环境优美、资讯发达。2007年10月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6月顺利通过国家示范院校项目建设验收,成为全国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同年10月,又被国务院确定为“商丘市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主体院校。是河南省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七所高职院校之一。

       学院占地1743亩,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6.67亿元,图书馆藏书143万册,中外文纸质、电子期刊7787种。学院有11个教学系(院、部),1个成人教育学院(电大),开设有66个专业(含专业方向),其中作物生产技术、园艺技术、畜牧兽医、食品加工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为国家重点建设专业(群);电子商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等为学院重点建设专业(群);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示范专业3个、省级教改试点专业2个。

        学院建有面积达6万平方米的综合实训大楼,可同时容纳万余人的实验、实训。建有河南省车辆诊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机械加工中心、多功能温室、食品加工中心等校内科研、实习实训基地、实训室(车间)313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建立的实验实训室17个,仪器设备总价值达1.23亿元;企业共建校外实习基地和实习就业双基地264个。既能充分满足学生的各种实训、实习需要,又可成为企业进行产品研发及技术创新的试验基地。学院还建有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可进行156种职业资格的培训和认证,覆盖多个专业领域。

        学院现有教职工1245人,其中专任教师781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376人(教授48人,副教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实验员、高级工程师等328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含在读)285人,“双师素质”教师506人,全国劳动模范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管专家、省教学名师、省学术技术带头人34人,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十佳”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首批科技特派员等37人。同时,学院还积极开展校企深度合作,聘任了一批企业高管、行业精英、知名专家、能工巧匠等340人为兼职教师,担任职业导师,形成了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2006年以来,学院教师共发表学术论文3068篇。出版著作、教材678部。取得市厅级以上科研获奖成果482项,其中省部级奖励32项;市(厅)级以上结项鉴定项目190项;文艺作品奖57项。学院已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省级精品课程22门,院级精品课程76门,工学结合优质核心课程68门。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以内涵建设为重点,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创特色,建名校,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办学指导思想,不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强化实践教学和技能培训;注重对学生进行职业素养、人文素养教育,开设有周末人文大讲堂和素质教育公选课,全面加强大学生人文素养教育;大力推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探索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有效途径,先后与河南省科迪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商丘代庄草莓生产基地、神火集团等100多家知名企业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基本满足了学生生产性、定岗性实习实训的需要。

        学院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育人理念,全方位服务学生成人、成长、成才,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招生人数近三年一直稳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目前,学院全日制在校生总人数18000余人。围绕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学院以开放性实验项目、各类学科竞赛等科技创新活动为载体,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近年来,我院学生先后在国家、省级数学建模、英语、职业技能等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一等奖9人次、二等奖23人次、三等奖37人次;省级一等奖3个、二等奖15个、三等奖11个。毕业生以务实精神好、动手能力强、创新意识足、专业素质高等特点受到企业欢迎,一次性就业率平均在95%以上。被评为全国高职院校就业质量50强单位。

       学院十分重视与国际间的教育、文化交流。2004年与法国第戎大学技术学院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与该院合作计算机系开发多媒体技术专业课程1门、生物系葡萄专业课程2门、经贸系国际贸易专业课程3门。遴选我院相近专业的学生组成留法预备班,先后已有6批学生赴法学习。

        学院的快速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高职院校就业质量50强、河南省职教攻坚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河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首批河南省诚信规范招生示范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中国电子商务名校等荣誉称号。先后被确定为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微软认证高级技术培训中心、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训基地等。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201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 一 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高职招生工作。

    第 二 条 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 三 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 四 条 学院全称: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745

学院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南段566号

第 五 条  培养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 六 条 基本情况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综合性普通、公办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位于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处区域性中心城市———商丘市。学院占地面积1743亩,建筑面积68万㎡,藏书165万册,实验仪器设备总值2.76亿元,固定资产总值8.75亿元。2007年学院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示范院校建设验收,成为全国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同年又被国务院批准为“商丘市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主体院校。学院设置有计算机系、机电工程系、经贸系、生物工程系、动物工程系、园林食品加工系、体育系、艺术系、汽车建筑工程系、软件学院、语言文学系、艺校部、工程技术学院等13个系(院、部)。建有6万余平方米的现代化、多功能实训中心大楼,各类专业实验室356个,校外实习基地276个。学院现有专任教师960人,其中教授77人,副教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实验员、高级工程师416人。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9000余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 七 条 成立以学院主管副院长任组长的招生领导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 八 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 九 条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计划及录取

   第 十 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招生计划的分配按照教育厅及省招办文件、政策及要求科学、合理编报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除商务英语和旅游英语专业为英语语种外,其它专业语种不限。我院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规定。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严格按照各省市招生部门对各批次的投档规定执行。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无相关科目要求。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综合考虑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艺术类专业在录取过程中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按照考生报考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口高职按考生类别分专业录取。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及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由省招生办或考试院招生信息网、学院招生咨询网对外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九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2019年暂定分专业的学费标准(即2018年的收费标准),如学费标准调整,将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计算机类、工科类、体育类专业为3600元/年;财经、文史及农口类专业为3300元/年;艺术类专业为4600元/年;软件学院各专业(软件技术、动漫制作技术、移动应用开发、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为8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1000元/年。住宿最低收费900元/年/生。

第二十条 退学学费规定:学院执行国家、省、市各级主管部门有关退费要求。 

第二十一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学院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以成立的学生资助管理服务中心为平台,通过各级政府的补贴和学院的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度。有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励和资助项目,学院设立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以保障其顺利入学。学院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就业,为这一学生群体提供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扶持,为其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商丘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0370—3182222    3183333

    2、监督电话:0370—3182038    

3、学校网址:Http://WWW.sqzy.edu.cn  

    4、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南段566号,邮编476005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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