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河南省教育厅

所在地:河南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www.xynu.edu.cn

电话:0376-6392211;0376-6391212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长安路237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信阳师范学院简介

 

  信阳师范学院所在地——信阳市,位于河南省南部,东邻安徽,南接湖北,是江淮河汉间的战略要地,鄂豫皖区域性中心城市。山水秀丽,气候宜人,素有“北国江南,江南北国”之美誉,是中国著名的宜居之城、旅游之城、创业之城。学校坐落在信阳市贤山北麓、浉水之滨,西临“长淮明珠”南湾湖,南望“云中公园”鸡公山,校园四季有花,四季有绿,郁郁葱葱,高低错落,青山绿水,诗情画意,被誉为“河南省最美的校园”、“中国最美的大学之一”。

  信阳师范学院创建于1975年,原名为开封师范学院(今河南大学)信阳分院。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本科建制并改为现名,次年成为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4年具有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具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0年具有翻译硕士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4年具有体育和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信阳师范学院是河南省两所重点本科师范院校之一;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学校;是河南省惟一三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本科高校;被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著名社会活动家、教育家费孝通先生誉为“教师之摇篮”。

  学校占地1500余亩,建筑面积60余万平方米;现代化的图书馆藏书191万余册,中外文期刊4508多种;现有各类实验室110多个,多媒体教室、微格教室150多个;是河南省高校数字化校园示范学校。

  学校设有20个学院,3个直属教学教研部,拥有文学、史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等10大学科门类,现设72个本科专业,有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个学科群入选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有7个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3个河南省二级重点学科。

  学校现有教职工16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500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1000余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省特聘教授、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教学名师等100余人。学生来自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全日制在校硕士生、普通本专科学生2.3万余人。

  学校始终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现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3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8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4门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7个河南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有河南省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和1个河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应届毕业生考取研究生的比例在全国同类高校中名列前茅,部分专业超过了50%;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40年来,先后为国家输送各级各类人才10万多人,王立新等400多人成为全国和河南省优秀教师,王金安等一大批校友成为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

  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工作。现有3个河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1个河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建设培育基地、1个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1个河南省中原文化与闽台寻根研究中心、1个河南省重点实验室、1个河南省红色资源研究中心、1个河南省汉语国际推广大别山民俗文化基地、1个河南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基地;1个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1个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河南省工程实验室;1个河南省院士工作站、2个河南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河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个河南省高校重点学科开放实验室。拥有 “生物数学”、 “新型功能材料”、“大别山动植物遗传资源研究与种质创新”、“低维材料与清洁能源”、“微波通信与智能测控”、“纳米材料分析”等6个河南省创新型科技团队、5个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和2个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学校重视和加强协同创新,与河南大学、信阳市合作成立信阳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与中国林科院共建“大别山种群生态模拟与控制重点实验室”、与信阳市人民政府共建 “信阳市机电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与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共建“绿色建材协同创新中心”、与信阳方浩实业有限公司共建“非金属矿研发中心”等。2007年—2015年,教师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67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10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近9000篇,其中被SCI、EI、ISTP、CSSCI等国内外权威数据库收录1300余篇;出版著作250余部,获地厅级以上科研奖励2300余项。《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发行1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自然科学版先后入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哲学社会科学版被评为全国百强社科学报、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河南省一级期刊。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新西兰、日本、韩国、意大利、以色列等国高校建立了校际联系,开展合作办学。先后选派学生到韩国、新西兰等高校深造,并接收美国和马达加斯加等国留学生。

  学校高度重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河南省“五好”基层党组织、河南省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园林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13年被评为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并被教育部授予“中华扫盲奖”。被评为“河南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河南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满意院校”、“最具就业竞争力的河南教育名片”等。

  建校40年来,学校牢固树立为河南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思想,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勤俭建校、依法治校,遵循“厚德崇实 善学敏行”的校训,形成了开拓创新、务实重干、团结和谐的办学精神,致力于培养品德高尚、基础扎实、作风朴实,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教师及其他专业人才,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特别是河南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当前,学校在新一届领导班子带领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提高教育质量这一战略主题,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内涵提升为基本要求,以特色发展为主攻方向,以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以党的领导为坚强保证,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更加开放、富有活力、勇于创新的信阳师院正阔步朝着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迈进。

(数据截至时间为2016年4月)


信阳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信阳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信阳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0477)是一所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河南省重点师范院校。学校创建于1975年,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本科建制并改为现名。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学校设有22个学院,拥有文学、史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等10大学科门类,设有81个本科专业,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种专业硕士授权类别,与闽南师范大学、中国林科院等单位联合培养博士生。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信阳师范学院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信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校2019年计划招收普通本科    人,少数民族预科生  人,共计   人。按上级要求,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为   人,主要用于本科平行志愿同分数等遗留问题。我校生源以河南省为主,同时,也面向湖北、湖南、广西、江西、吉林、黑龙江、辽宁、山西、甘肃、陕西、安徽、江苏、山东、天津、内蒙古、河北、云南、贵州、重庆、四川、浙江、广东、海南、福建、宁夏、新疆等26个省(区、市)招生。

 

 

第五章      招生条件

 

第六条招生条件依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各省(区、市)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七条体检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有特殊要求的专业

1.报考旅游管理(对口)、酒店管理(对口)专业的考生体质,除要求符合第五章第七条外,男生身高要求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身体匀称、步态正常、五官端正且肢体和面部无缺陷,裸眼视力在4.9以上。

2.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体质,除要求符合第五章第七条外,男生身高要求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

3.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体质,除要求符合第五章第七条外,另要求身体匀称、五官端正、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男生身高要求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

第九条外语语种。我校非外语专业学生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考生谨慎报考。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部门规定的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考生。

第十一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计划数,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同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第十二条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

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区、市)统考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如下规则录取(在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遵循其投档规则,在进档考生中按照如下规则录取):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绘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的50%和专业课成绩的50%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音乐表演专业河南省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舞蹈表演专业河南省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的50%和专业成绩的50%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的60%和专业成绩的40%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体育类专业录取

文化课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生志愿,必须是少数民族考生。

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我校的学费标准(2019年暂定的学费标准,如学费标准调整,将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住宿费标准如下:

1.文史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3400元/生/学年。

2.理工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3700元/生/学年。

3.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5700元/生/学年。

4.体育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3700元/生/学年。

5.对口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3400元/生/学年。

6.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16000元/生/学年。

7.小学教育(全科教师)本科专业免收学费。

8.住宿费标准为500—900元/生/学年,小学教育(全科教师)本科专业免收住宿费。

 

  第八章 奖学金、贫困生资助、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资助体系,每年奖励资助学生总金额近6000万元,每年受到奖励和资助的学生占在校生的85%左右。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约占在校生的4%,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约占在校生总数的33%,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分3档:4000元/人、3000元/人、2000元/人。

4.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占学生总数的3%;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占学生总数的6%;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元,占学生总数的12%。

5.学校单项奖学金每人每项100—2000元。

6.勤工助学金,根据岗位不同,每生每月300—400元。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殊困难补助资金,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给予临时困难补助。

8.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多可贷款8000元。

9.家庭特别困难新生入学路费补助和短期生活费补助。

10.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的家庭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分为全额减免和部分减免。

11.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最高每年可补偿8000元。

12.小学全科教师生活补助每生每年3000元。

13.其他社会性资助。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9年度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校有关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南湖路237号

邮政编码:464000

咨询电话:0376-63912126390601

学校网址:www.xynu.edu.cn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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