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河南省教育厅

所在地:河南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hactcm.edu.cn

电话:0371-86667366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博学路交叉口龙子湖高校园区河南中医药大学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河南,是中华民族的主要发祥地之一,是华夏民族始祖、人文初祖黄帝的故里,是医圣张仲景的故乡。自古以来,中原医林兴盛,名医大家辈出,中药资源丰富,群众基础深厚,是中医药文化的重要发源地。

河南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全国建校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前身是1955年在开封创办的河南省中医进修学校。学校位于省会郑州,现有4个校区,分别为龙子湖校区、东明路校区、人民路校区、东风路校区,占地面积1594.94亩。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高校、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培养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是河南省中医药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医疗及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龙头和中心。2015年10月,成功更名为河南中医药大学。

50多年来,学校已由单一的中医药学科发展为医、理、管、工、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涵盖本科、研究生(博士、硕士)、留学生、继续教育等多个培养类别的综合性中医药大学。现设有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药学院、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康复医学院、人文学院、外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体育教研部、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等18个院(部、中心)。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录取。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400余人,留学生50人。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兴校”战略,打造了一支实力雄厚的人才队伍。现有教职工1426人,专任教师989人。硕士生导师441人,其中博士生导师66人。有首届国医大师1人,双聘院士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入选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2人,河南省政府首批特殊津贴专家4人,享受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教师57人,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21人,河南省特聘教授6人,省教学名师4人,省优秀专家30人,河南中医事业终身成就奖获得者20人,省名中医31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省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20人,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63人,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养对象8人,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对象7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项目获得者104人。先后有20多人次获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师德建设先进个人”等殊荣;140余人次被评为省“优秀教师”、“师德建设先进个人”、“劳动模范”和“教育教学先进工作者”。

长期以来,学校不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全面提升教学水平。现设有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应用心理学、中药学、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药物制剂、中药制药、制药工程、生物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文化产业管理、英语、汉语国际教育、软件工程等24个本科专业;现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24个;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1个,河南省立项的一级学科重点学科8个,二级学科2个;有4个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7个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国家级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7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8个省级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6个省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

高度重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药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56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含3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2003年被教育部批准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单位,2006年被人事部批准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3年,中医学、中药学两个一级博士授权学科获得河南省和国务院学位办正式批准,2014年9月,首届博士研究生顺利招生。

学校下设3所集教学、医疗、科研为一体的直属附属医院,中医医疗、教学、科研队伍实力雄厚,具有完善的教学辅助体系。已为全省乃至全国培训各类人员1.66余万人次,促进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提升;有国家级重点专科(专病)35个、省级重点专科20个。学校有7所非直属附属医院(洛阳正骨医院、郑州市中医院、安阳市中医院、开封市中医院、濮阳市中医院、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洛阳市第一中医院)和125个临床教学基地。图书馆各类图书147万册,中外文期刊1704种,馆藏的中医线装古籍文献尤为丰富,收藏量居全国中医药院校前列。

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学校现有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河南省高校人文社科基地、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河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等大型研究平台,拥有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1个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2个河南省重点实验室,3个河南省工程技术中心,1个河南省工程实验室,3个河南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河南省高校重点学科开放实验室,3个郑州市重点实验室。学校建设有6大公共科研平台,64个校级研究所(中心)和13个校级研究室。学校有分析测试中心、药效毒理实验中心、中医药分子生物实验中心、病理实验中心、动物实验中心、医学免疫学重点实验室等6大公共科研平台及中医内科重点学科开放实验室。加强了对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中医方药的理论和应用研究以及河南地道药材标准化、现代化研究,通过大量的科学研究工作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近5年来,学校共承担科研项目1942项,其中 “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专项、国家97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等国家级项目109项,省部级项目311项,厅局级项目1522项,累计承担科研项目计划经费15341.06万元。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省部级科研奖励86项;获得国家授权专利297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160项;发表学术论文10602篇,被SCI、EI、ISTP等收录334篇;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教材(主编)共528部。

学校主办有《河南中医》和《中医学报》两种学术期刊,国内外公开发行,均为科技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教育部中国高校特色期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中医药优秀期刊、美国乌利希期刊指南收录期刊。《中医学报》还跻身中国核心学术期刊行列,连续被评为河南省自然科学二十佳期刊、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学报、教育部中国高校科技期刊优秀团队,并且成为美国化学文摘收录期刊、波兰《哥白尼索引》来源期刊。

学校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逾30年。目前与世界近50所大学、科研院所、医院等实现了教学、科研、医疗等方面的合作。在中医药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文化传播等方面开发了一系列中外合作项目,在国际中医药推广等方面形成了显著的特色和优势。

大力开展校地、校企合作,全方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卢氏、济源、西峡等地建有14个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承担全省30多个、70余万亩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的技术指导任务,带动了近30万药农致富。与宛西制药、羚锐制药、辅仁药业、太龙药业等多家企业开展了合作,增强了办学活力;与济源市、新乡市、信阳市新县、焦作市人民政府等签订了校地合作协议,在人才培养、医院建设与医疗服务、中医药资源开发、中医药产业等方面开展合作,成效显著。

学校秉承“厚德博学,承古拓新”校训,凸显“立德铸魂,德术兼备”育人理念,为社会培养各类中医药人才6万余名。毕业生中涌现出了一批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科学家、名医大家、企业家、管理专家等。涌现出了以首届“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大学生十大年度人物”王一硕和“全国三好学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白云苹等为代表的感动中原、唱响全国的优秀大学生先进群体,展示了我校良好的育人成果,在河南省高校德育评估中获“优秀”等次。

学校积极发挥文化传承创新职能,以打造中原中医药文化品牌为目标,加大特色校园文化景观建设,拥有中药标本馆、人体科学馆、远程医疗模拟实验室三个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场馆,以及中原文化、中医文化、大学文化等展厅,在建的有河南中医药文化博物馆、河南中药植物园。在满足学校教学科研的同时,面向社会开放,积极向各界宣传、展示中医药文化。2015年6月18日,学校被省中管局命名为第一批“河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同年9月18日,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命名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成为全国第一家以高校名义获此殊荣的单位。

全面提升综合办学实力,教育质量不断提高。近年来,中央、省、市等新闻媒体对我校整体发展、教学改革、思想道德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成效和师生先进事迹等进行了广泛报道。学校先后获“全国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医学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等诸多殊荣,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高校德育评估中均获优秀。

目前,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全体师生员工同心协力,不断进取,正以饱满的激情和昂扬的斗志,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扎实推进学校发展规划,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中医药大学而努力奋斗!


河南中医药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中医药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河南中医药大学,国标代码10471。

河南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并有留学生、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公办高等学校,是全国建校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其前身是开办于1955年的河南省中医进修学校。学校位于省会郑州,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高校、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培养高校、教育部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是河南省中医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龙头和中心。

河南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医、理、管、工、文、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普通高等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招专科生。办学形式以全日制在校生为主。

河南中医药大学设有基础医学院、药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护理学院、康复医学院、管理学院、外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研部等16个院(部)。现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24个;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1个,河南省重点学科一级学科9个;有4个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7个省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国家级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1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5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0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8个省级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8个省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8门省级精品课程、9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7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4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等。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第六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先后荣获“全国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医学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行风建设先进单位”、“中原最具魅力大学”、“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高等教育就业质量最佳示范院校”、“新中国成立70周年河南人民满意的十大高校”、“新中国成立70周年河南最具国内就业竞争力的高校”等荣誉称号。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高校德育评估中均获优秀。顺利通过国家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河南中医药大学注重内涵建设,秉承“厚德博学、承古拓新”校训,凸显“立德铸魂,德术兼备”育人理念,为社会培养各类中医药人才10万余人。毕业生中产生了一批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科学家、名医大家、企业家和管理专家,涌现出了以首届“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大学生十大年度人物”和“全国三好学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等为代表的感动中原、唱响全国的优秀大学生先进群体,展示了我校良好的育人成果。

第三章招生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成立了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八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为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根据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制定本校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和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

第十一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并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核备案。学校招生就业处同时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安排少量预留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备案,主要用于录取调档比例大于100%时符合录取要求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

第十三条 2019年,学校本科面向河南、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江苏、浙江、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广东、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安徽、重庆、海南、广西、云南、四川、贵州、陕西、山西、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新疆等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录取。在河南省内参加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等批次招生。

第十四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不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全面提升教学水平。基础医学院开设有中医学(“5+3”一体化)、中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等本科专业;药学院开设有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中药制药、生物工程、中药资源与开发等本科专业;第一临床医学院开设有中西医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中医儿科学等本科专业;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开设有中医学、医学影像技术、中医养生学、中医骨伤科学等本科专业;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开设有针灸推拿学本科专业和针灸推拿专科专业;护理学院开设有护理学、护理学(民族传统体育与保健英语方向)、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等本科专业;康复医学院开设有康复治疗学、中医康复学等本科专业;管理学院开设有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应用心理学、健康服务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健康保险方向)、文化产业管理等本科专业;外语学院开设有英语、汉语国际教育等本科专业;信息技术学院开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等本科专业,软件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专科专业;国际教育学院开设有中医学(海外办学项目)本科专业;体育教研部开设有运动康复本科专业。

第十五条 2019年,河南中医药大学海外办学项目开设本科专业为中医学专业,学制五年(采取“0.5+3+1.5”模式,即第一学期在河南中医药大学本部学习,第二至七学期在马来西亚学习,第八至十学期回到河南中医药大学本部学习)。2019年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招生考试之友》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录取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七条 提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我校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先按分数高低排序,再按其专业志愿检索分档,分配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进档考生)。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语文、数学、英语。

    第十九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中医学(海外办学项目)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同时要求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100分。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二十条 退档原则:以下情况学校可予以退档: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所报考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分数低于所有专业均无法满足者;不符合专业要求条件者;高考诚信档案有不良记录者。

第二十一条 体检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录取期间,根据高考体检表无法确定身体状况的考生,学校组织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在高考体检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将做出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我校录取各专业学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 对经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该省有关规定提档录取。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在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经河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准,2019年学费收费标准暂定为:

普通本科:医药类专业4500元/生·学年,医药相关类专业3400-3700元/生·学年;第二批本科护理学(民族传统体育与保健英语方向)(与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联办)、运动康复(与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联办):12000元/生·学年,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18000元/生·学年。

高职高专:针灸推拿:4400元/生·学年;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8000元/生·学年。

海外办学项目本科收费:马币29000令吉/生·学年。

入学注册费、签证费、交通费等由学生个人承担。

住宿费收费标准:

龙子湖校区为六人间人民币800元/生·学年、四人间人民币1000元/生·学年;

登封校区为五人间人民币800元/生·学年;

马来西亚校区为双人间马币650-700令吉/生·月(基础标准)。

各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上级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新生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开辟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校的奖励资助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生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可充分激励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合格后颁发河南中医药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符合条件、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申请修读双学位专业,成绩合格者颁发双学位专业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 马来西亚海外办学项目学生,拒签处理办法:

因个人原因拒签者,可退学或转入同批次允许就读专业继续学习。若不同意转入同批次允许就读专业,按退学处理。

因非身体原因拒签者,可继续等待签证、选择退学或转入同批次允许就读专业继续学习。若不同意转入同批次允许就读专业,按退学处理。

因政策原因拒签者,纳入国内同批次学习管理。若不同意纳入同批次允许就读专业,按退学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及地址:

学校招生网址:http://ptzs.hactcm.edu.cn/

招生专用邮箱:zszy@hactcm.edu.cn

招生录取咨询电话:0371-86667366(学校招生就业处)

招生录取监督电话:0371-65575590(学校纪委)

招生就业处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56号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450046。

招生就业处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56号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楼B1区S810室。

各院部招生录取咨询电话:

基础医学院:0371-65680086/69318890

药学院:0371-56725598

第一临床医学院:0371-56680626

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0371-60908821

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0371-55696909

护理学院:0371-53622158

康复医学院:0371-56635368

管理学院:0371-65926538

外语学院:0371-65962477/60996051/60993821

信息技术学院:0371-60956306

国际教育学院:0371-65676792/65962930

体育教研部:18039572515/13783590475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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