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山东省教育厅

所在地:山东省

录取批次:本科

院校官网:www.bfamcmc.edu.cn

电话:0532-86703000、 0532-86936825

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滩路689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是北京电影学院唯一的一所独立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的一所本科层次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高等院校。

学院秉承“以人为本、传承创新、教授治校、学术治学” 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强综合、厚基础、重实践”的办学理念,以“艺术、创意、科学、真理”为校训,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把培养专业基础知识牢固、综合素质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影视文化产业的专门人才,作为人才培养的基本定位。

学院设有文学系、导演系、表演系、摄影艺术与技术系、视觉艺术系、录音艺术与技术系、动漫艺术系、传媒管理系等8个教学系和1个基础教学部。办学八年多来,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出、鼓励交叉”的学科专业建设思路和“控制规模,适度发展,注重内涵,狠抓质量”的专业发展思路,已经形成了以艺术学为主,涵盖艺术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等4大学科门类,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发展的局面。学院现有22个本科专业,共有在校生近2000人,其中戏剧与影视文学被青岛市列为重点培育学科,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表演、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动画六个专业上报山东省教育厅为学院优势特色本科专业。

学院处于美丽的金沙滩畔,占地509.43亩,规划建筑总面积25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建筑面积8.84万平方米。为保证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学院聘请北京电影学院有丰富管理经验和教学经验的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担任各学科专业带头人,聘请北京电影学院的资深教授和学历高、观念新、技能强的中青年教师亲临主讲专业主干课程和实践教学。

学院秉承以人为本、以教学为中心的理念,营造出了良好的育人环境。为进一步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院设置奖学金7项,包括特等奖学金(38400元)、一等奖学金(20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0元)、三等奖学金(5000元)、单项奖学金(2000元)、优秀学生干部奖(1000元)、优秀学生奖(800元)。学院各类奖学金奖额高(每学年总额达200万元以上)、覆盖面大(每学年有15%以上的同学获得学院奖学金)。奖学金有力地推动了教学工作,极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学院在2019校友会山东省独立学院综合实力排行榜名列首位,在 2019中国艺术类独立学院排行榜名列第二。

学院已建成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研发培训楼、图书馆、学生食堂、体育场、综合楼共计10万平米。学院根据艺术类独立学院的特点,确定了建设国内一流的应用技术性影视高等艺术院校的办学定位,学院十分重视教育教学质量,学院每年投入数千万元购买教学科研设备,目前,学院生均超过10万元,居全国民办高校生均教学科研设备投入排行榜之首。坚持采取小班上课(很多课程不超过20人)、实践教学比例高(多数专业达45%以上)、教学实际操作拍摄影片投入大(仅每年毕业联合作业拍摄投入多达500多万元以上、生均万元左右)。学院积极探索适合艺术类独立学院办学的特色之路,现已初见成效。

学院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建成了一系列校内实训基地,例如:电影放映厅、影视实训中心、教学实训基地等。

学院图书馆面积近4900平方米,现有纸质图书近16万册,电子图书2.1万册,报刊300余种,全馆阅览座位300席。

学院努力践行应用技术性人才培养目标,建立起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设立暑假集中实践教学周,用于学生创作、采风、写生、调研等社会实践活动;连续多年在青岛美术馆举办毕业生摄影作品展,在青岛大剧院、青岛保利剧院、青岛理工大学、山东科技大学等地公演学生毕业大戏;每逢元旦各系举办联欢晚会,为学生自编、自导、自演提供展示艺术才华的舞台。

为加强校企合作,有效利用行业优势强化实践教学,学院目前已与青岛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象山影视集团等一批行业内优秀企业建立了校外实训基地。

学院确定的加强国际间合作、走教育国际化之路、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人才的办学理念已经成果初现。派遣学生出国短期学习;参加校际间合作创作项目;学生在毕业联合作业中创作的作品在国内、国外相关电影节(短片)上多次获得各种奖项。

学院还将借鉴国内外名校的办学经验,与美国、日本、香港、台湾等相关名校建立长期友好关系,签定建立师资共享、学生交流等项目,为学生走向世界搭建梦想的桥梁,创新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能力的培养模式。同时还将向各类影视单位、影视剧组、动画游戏制作企业、各大电视台、电台、文艺团体等积极推荐我院各专业优秀毕业生。

学院已经向社会输送五届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大多数毕业生活跃在影视或与影视相关的领域,如:各省市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影视制作公司、各类文艺团体等等,从事影视创作、影视表演、影视策划、艺术交流等相关工作,有些毕业生已在业界崭露头角,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和重用。部分毕业生考入国内艺术类院校硕士研究生,或通过我院与纽约电影学院以3+1、4+1联合培养的方式进入纽约电影学院攻读硕士研究生。

学院实施产学研发展战略,凤凰岛影视动漫创意城项目,是学院产学研一体化、现代影视专业实践性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院重要的实习实训基地,也是青岛文化产业、服务外包业的重点建设项目。项目主要承担现代创意媒体学院的3D动漫产业项目,该项目的建设和发展,主要依托北京电影学院的人才资源、市场资源与国际著名的3D电影制作公司合作。凤凰岛影视动漫创意城项目是一个高起点、高水准的服务外包项目,它将为青岛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和打造“文化青岛、创意青岛”做出积极贡献。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 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四条  学校全称: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

学校代码:1432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滩路689号,邮编:26652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八条  批准成立时间:2010年10月教育部批准设立“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国家教育部  教发函[2010]176号)。

第九条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的一所本科层次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高等院校。2011年正式开始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在校生1790人。

 1、办学基本条件

学院位于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凤凰岛旅游度假区金沙滩北侧黄金地段,校园占地509.43亩,现校舍建筑总面积8.84万平方米。

学院共有在职教职工345人,专任教师165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32人,副高级职称12人。另有外聘教师195人。

学院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额达1.6亿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达6.7万元。馆藏纸质图书15.7万册,电子图书23000册。图书馆开通了与北京电影学院图书馆的馆际互借功能,全院师生可以共享北京电影学院图书馆流通库近16万册专业特色图书,同时开通了访问北京电影学院图书馆自建硕博论文数据库的功能。

2、院系设置

我院现有文学、导演、表演、摄影艺术与技术、录音艺术与技术、视觉艺术、动漫艺术、传媒管理8个系。2019年有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录音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动画、漫画、电影学和网络与新媒体15个专业进行招生。

3、历史沿革

2005年2月,学院项目经青岛市发改委批准立项。

2005年3月,山东省教育厅同意北京电影学院与青岛满天下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在青岛筹建北京电影学院青岛创意媒体学院。

2008年6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同意北京电影学院在青岛市设立独立学院。

2008年9月,学院通过山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专家评审。

2010年9月,学院由教育部组织国家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评审正式通过。

2010年10月19日,教育部批复同意,正式设立“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

2011年,学院正式面向全国招生。

4、办学理念:强综合、厚基础、重实践

5、办学特色

我院在办学层次上以本科教育为主,适度发展专科、留学生和研究生教育;在发展目标上,努力把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建设成为一所培养影视艺术与技术的复合型应用人才,具有鲜明特色的教学创作型学院。

我院建成较完善的影视创作实践教学体系,如:集中实践周、每周五的创作日、学年创作作业、毕业创作、毕业联合作业等等。以加强电影学、艺术学、美术学等学科建设带动专业建设,教学质量逐年稳步提高。建立了一支满足教学需要的专任教师、同类高校外聘教师、业界成功人士相结合的师资队伍。探索并逐渐形成适合影视艺术的教学方式和办学特色,充分利用毗邻“东方影都”的优势,走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道路,学院培养的近2000名毕业生大都活跃在文化产业领域,有些已经在影视界崭露头角。学院在影视艺术类专业设置齐全的基础上,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十分强调学生的艺术素养、基础知识和技术技能要扎实;强调学生的艺术创作能力全面、专业知识广泛和有国际化视野;强调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全面、社会适应能力强和有专业发展后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学院孜孜不倦的追求。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三条  我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符合本年度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

第十五条  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1、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2、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男生身高不低于1.72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3、报考摄影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且无色盲、色弱;

4、报考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录音艺术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文物保护与修复、动画、漫画专业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十七条  录取批次: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独立学院本科批次进行。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

(一)作为独立学院,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单独填报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志愿,只填报北京电影学院志愿未填报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的考生,我校无法录取。

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与我院所设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各专业的具体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考生所在省未设与我院所设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统(联)考,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填报我院志愿,择优录取。

3、非艺术类专业,无需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按照普通文理类招生。

4、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5、我院本科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王鸿海院长。

(二)各专业录取原则 

1、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表演、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动画、漫画、电影学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照志愿优先,根据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考文化总分成绩高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者,优先考虑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2、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为非艺术类专业,按普通文理类招生,我院按各省规定的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照志愿优先,以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考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3、山东省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考生需要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对进档考生同样按照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成绩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其他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4、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例如:上海市、浙江省)以及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省(市),我院将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5、考生如对录取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院负责解释。

第五章 学费收取标准

第十九条  2019年我院收费标准如下: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影学专业和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48000元,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和摄影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62000元,其他各本科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58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400元。

第二十条  学生退费规定

1、 学生因故退学,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收费票据是学生交费证明,学生应妥善保管。

第二十一条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

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条件和程序详见《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

第二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1、我院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对象为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2、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每学年九月提出申请、银行每年审核后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办法。

3、按现行国家助学政策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贷款数额。

4、凡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所在系提出书面贷款申请,经辅导员、班主任和所在系签署意见、加盖系公章,报学生处,并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十三条  勤工助学的条件

原则上在校学生均有资格申请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好、表现好的学生参加。参加勤工助学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学习认真,成绩良好,在班级处于中等水平以上者;

 2、思想道德品质和各方面表现良好,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者;

 3、家庭经济困难者;  

 4、生活朴素,勤俭节约者;   

 5、有为学院服务、为同学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思想,勤劳肯干,能胜任工作,有敬业精神者。 

第六章 颁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颁发教育部承认的盖有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联系电话、网址、考生须知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滩路689号  

邮政编码:266520

2、咨询电话:(0532)86703000 、 86936825

招生监察电话:86936961

电子邮箱:1981788435@qq.com

学院网址: www.bfamcmc.edu.cn

第二十六条  考生须知

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请提前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了解报考艺术院校的有关规定。

报考我院考生请注意: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报考我院的考生,凡生源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简称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不再参加校考。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必须参加校考。所有考生须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

我院对考试作弊零容忍,严格遵照教育部规定:对在任何一个考点被认定考试作弊的考生,需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时通报,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的报考资格,并记入其电子档案。

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英语。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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