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山东省教育厅

所在地:山东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www.sdcmc.net

电话:0531-82940865;61326666

地址:山东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山东省广播电视局,与省教育厅共管,是省内唯一一所广播影视及大众传媒类国有公办普通高校。

学院前身是1960年创建的山东省广播学校,1982年更名为山东省广播电视学校。2008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建立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14年,山东省出版技工学校并入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学院以“依托传媒,服务传媒”为办学理念,“校媒融合”为办学特色,“唯真尚能”为校训,倡导“务实、严谨、灵动、和谐”的校风,“心致诚、业致精”的教风和“乐学善思”的学风,以建设“全国知名、省内一流”的文化传媒类高职院校为目标。

二、办学规模

学院建有章丘校区和文东校区。章丘校区为主校区,占地面积一千余亩,建筑面积18.2万平方米。拥有省级广电媒体标准的大型演播中心,建有可满足直播要求的600平方米高清演播室、200平方米标清演播室、100平方米虚拟演播室,并设立了数字视频非线性编辑工作站机房、苹果后期包装机房、摄影棚等实训场地。馆藏图书近40余万册。

学院设有播音主持系、影视制作系、新闻传播系、信息工程系、艺术设计系、动画系、基础教学部、思政教学部八个教学机构25个专业和实训中心、信息网络中心、图书馆三个教辅机构,面向全国15个省份招生,目前共有在校生8600余人,现有教职工360余人。

三、教育教学

(一)专业建设

拥有播音与主持、摄影摄像技术、新闻采编与制作3个省级特色专业,广播影视制作、广播电视技术2个省级品牌专业群,11门省级精品课程,100余项省级以上课题,广播电视网络技术、播音与主持、广播影视节目制作3个省级教学团队。主持与播音专业和摄影摄像技术专业被国家财政部、教育部评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获得山东省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项目立项。

(二)人才培养

近年来,跟随媒体业态的新变化新发展,学院搭建了包括报纸、广播电视台、网站、记者站、新媒体、实训中心在内的“六位一体”全真型全媒体校园平台,构建了“校媒融合”办学模式。与山东教育卫视深度合作,在山东教育卫视设置编导、摄影摄像、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等顶岗实习岗位,山东教育卫视选派一线专家对学生实习进行全程指导。在“校媒融合”办学模式基础上,学院按照“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适应全媒体”的人才培养目标,构建以“思想品德、知识体系、综合素质、职业能力”为培养要素的“四位一体”人才培养体系,全面实施“全真环境,融通立交”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发展型高素质技能人才。

(三)实习实训

学院秉承“依托传媒、服务传媒”的办学理念,建立校内外教学科研实践基地180余家,为学生提供了资源丰富的实习场所。校内现有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学院网站、校园广播电台、校园电视台等多种先进实训条件;校外依托山东广播电视台、山东教育卫视、山东广电网络中心及各地市电视台、影视中心等丰厚的实习实践资源,使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生”到“媒体人”的身份转换。

四、科研成果

近年来,学院科研水平持续提升。获得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获得全国广播影视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二等奖1项;获得全国新闻出版行指委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成功中标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大招标课题《关于完善山东省现代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的研究》;先后承担了山东省教育厅新闻采编与制作、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播音与主持专业的教学指导方案开发工作与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广播电视技术2个专业国家广播影视行指委高职专业教学标准修(制)订工作。2019年上半年,有47项专业成果荣获省级以上奖项。

五、师资队伍

学院拥有一支优秀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有专任教师181余人,兼职教师73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51人;教师中硕士以上学历101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59%以上,实习指导教师和兼职专业课教师均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10位教师进入省职业教育专家库;6位教师进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媒体融合发展专家库。同时,积极引入行业力量,聘请多位行业知名一线专家学者,从事专业带头人工作;引进高水平传媒行业大师与学院专业教师队伍组建“大师工作室”,建有黄宝福、郭战江、蔡可玉等多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充分发挥技能大师在教育教学实践和专业研究领域的示范作用。

学院高度重视教师专业实践能力,按照每位教师的专业发展方向,定期安排教师到山东广播电视台、山东教育卫视等合作单位从事业务实践、教学研究,指导学生顶岗实习,落实每5年一个周期的全员培训制度。

六、招生就业、创新创业

学院紧跟传媒业态发展趋势,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新增了网络新闻与传播、移动互联应用技术、游戏设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等专业。2018年以来,陆续开展山东省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2019年,艺术类大部分专业录取最低分数均超过本科线;普通文史和理工类投档分数也有明显提升,最低投档分数分别是403分和339分,录取分数再创我院历史新高。近年来,新生报到率超过90%;总体就业率达96%。

学院以创新创业、校企合作带动就业增长点,成立创业学院,设立“创业园”“孵化园”等,立项了“泉城众创”项目;打造山传两岸青创基地。截至2019年,大学生创业园区累计引进社会示范企业、大学生实体及模拟企业项目39家。先后承办山东省“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首届实战型《大学生创新创业特训营》等活动,赢得主办方的高度评价和较好的社会反响。校企合作的广度深度不断拓展和深化,在2018年校企合作班成功运行基础上,新增软件技术等4个专业的校企合作班,校企合作正在向各专业全面铺开。

七、党建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党委书记带头讲党课、邀请省委专家教授来校解读宣讲、拍摄宣传片、开设“山传思政”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学习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

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2018年实施党委书记抓基层党支部突破项目,成立党建工作推进办公室,制定系列制度措施,党支部建设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积极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各党支部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创出了支部品牌,如影视艺术系党支部的“先锋讲坛”、新闻传播系党支部的“一学、二爱、三走进、齐参与”品牌建设。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基于大思政工作理念,召开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探索基于思政教育和实践教学为一体的教学改革,持续开展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2013年以来,学院联合大众网启动了《追寻中国梦》系列采访活动,集思政教育和专业实践于一体,该活动成为我省思政教育的一个品牌,先后列入全国高职素质教育精品项目、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十大建设计划重点项目,获得全国广播影视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等荣誉。

八、校园文化

学院已形成“大学第一课”“传媒思维”“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等系列校园主题文化活动,打造了一批诸如“山传蓝马甲社情国情观察团”“追寻中国梦·匠心筑梦”等与专业结合密切,并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的品牌文化活动。

学院立足现代传媒与国学文化的融合,成立国学院。建立“国学大讲堂”,并与山东大学国学大学堂、广东中山国学会、曲阜孔子文化园等单位达成文化共建关系,对引导学生弘扬优秀民族文化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九、信息化建设

学院运用虚拟化、云平台、大数据技术,将各业务系统、数据、信息进行深度整合、集中展示、统一访问。运用大数据分析为学院的决策提供了有效数据支撑手段。在云平台的基础上,学院正以实训中心为重点,建设集融媒体综合实训平台、全媒体交互式演播综合实训平台、媒资综合生产实训平台、现代化信息管理平台为一体的媒体融合综合实训云平台。平台能够满足网站、微信、App等多终端多渠道的内容发布与教学需求,全面适应传统业务与新媒体业务在资源、形态、渠道、终端、平台、技术等方面的融合。

十、社会服务

学院设有山东省新闻出版局职业技能鉴定所、山东省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山东省广播影视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山东省广播影视系统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教育部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教育工程培训基地等社会服务平台,并与中国传媒大学合作开展了11个专业的本科现代远程教育、3个专业的专升本函授教育、4个专业的自学考试(独立本科)网络助学教育。2019年,学院联合齐鲁晚报发起的“飞‘阅’山东,爱我‘崮’乡--VR航拍及全媒体采风活动”,引起较大社会反响。

十一、荣誉奖项

近年来,学院先后获得“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先进集体”“省直文明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基层单位”等称号。在“山东教育总评榜”中,荣获“最具专业特色院校”和“就业前景十佳院校”。获评“山东最具就业竞争力高职院校”“山东高校校园文化宣传奖”“山东省青年志愿先进集体”。连续两年获评“山东最佳社会声誉高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4193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章丘校区)邮编:250200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18号(文东校区)邮编:250014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我院前身创建于1960年,2008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10月,山东省出版技工学校并入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第八条  基本情况:

★学院品牌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与省教育厅共管,是一所广播影视及大众传媒类公办普通高校。

学院主校区地处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占地面积1000余亩。学院现有25个专业,面向全国15个省份招生。专业涵盖广播影视及新媒体的传播、制作、艺术、技术等领域,形成了以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群、新闻传播专业群、广播电视技术专业群为骨干的“三足鼎立式”专业群建设格局。专任教师队伍既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又有广播电视一线从业实践经验。同时常年聘请中央电视台、山东广播电视台等专家及专业骨干任课。

学院先后获得“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先进集体”、“省直文明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基层单位”等称号。在《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新闻媒体组织的“山东教育总评榜”活动中,学院荣获“最具专业特色院校”和“就业前景十佳院校”。

学院集教学、科研、创作为一体,成果斐然,近年来公开出版各类著作和教材50余部,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400余篇。承担了《男人地带》《汽车新干线》《风采》等电视栏目的摄制工作,参与了《让梦想飞》《天下父母》《农民好声音》《最强星主播》等多档栏目的演播室摄制工作。申报省级以上科研课题20个,并成功中标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重大招标课题。以学院为主拍摄的国内第一部60集大型系列专题片《齐鲁民俗》在山东电视台播出,由我院与威海光远动画公司联合制作的26集动画片《繁星点点》(又名《刘公岛之约》)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标志着学院在教学与实践的探索上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学院注重与广播影视及文化传媒行业的发展相结合,建立了包含山东电视台在内的170多个校外教学实训基地,与部分地方广播电视台建立起了战略合作关系,为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提供优越条件。学院设有专门的就业机构,连续几年一次性就业率都保持在95%以上。

★办学条件

学院具有完善的教学设施设备,除建有教学楼、宿舍楼、实验楼、图书馆、实训中心、演播中心外,还配有形体训练房、健身房、暗房、微机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播音小课教室、电子阅览室等。

学院设有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广播电视系统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新闻出版系统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校内教学实训中心专业设备主要有数字视频非编工作站机房、视频线性对编机房、EDIUS视频非线性编辑机房、苹果后期包装机房、二维动画实验室、三维动画实验室、600平方米高清综合演播室、200平方米训练演播室、100平方米虚拟演播室、200平方米摄影棚、标准暗室、标准播音小教室、播音上镜综合训练室、数字视听实训室、电子组装实训室、广播影视设备维修维护实训室、有线电视实训室、计算机网络实训室、电视发送与卫星发送实训室等,为全院师生提供了科研、实验教学及实训场地。

★师资力量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既有一批具有丰富广播电视从业实践经验的专业课教师,又有一批多年从事专业技术教育并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础课教师,同时还常年聘请中央电视台、山东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专业骨干任课。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48人,硕士学位及以上教师占27%以上,双师型教师占40%以上。

★专业设置

学院现有播音主持、影视制作、信息工程、新闻传播、影视动画、艺术设计六个教学系和基础教学部、思政教学部及实训中心共九个教学部门,开设播音与主持、学前教育、戏剧影视表演、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技术、影视编导、录音技术与艺术、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新闻采编与制作、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传播与策划、网络新闻与传播、广播电视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动漫设计、游戏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图文信息处理、人物形象设计、数字出版25个专业。

学院开设的专业紧紧围绕广播电视及大众文化传媒发展需要,理论与实践并重,其课程比例为1:1,实现零距离上岗。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二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招生计划详见学院网站http://www.sdcmc.net/,招生简章,及2019年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播音与主持专业要求考生:①身体无残疾,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异常。②身高要求:男生在1.70米以上,女生在1.60米以上。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1)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3) 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4)在第一、二志愿征集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5)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7)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院不进行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我院的艺术类考生按各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有联(统)考成绩的专业,认可其省内联(统)考成绩。未组织联(统)考的专业,我院认可本科院校组织的艺术类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

山东省美术类、文学编导类统考专业,按专业大类实行平行志愿。考生投档后,按照综合分(美术类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文学编导类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确定录取专业。

我院各专业认可的联(统)考成绩或对应认可相关本科专业成绩:

类别

报考专业

专业成绩要求

播音主持类

播音与主持

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合格证

影视戏剧表演类

戏剧影视表演




文学编导类

影视编导

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专科线以上




美术类

摄影摄像技术

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专科线以上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影视动画

广告设计与制作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人物形象设计

动漫设计

游戏设计

 

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

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各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

第二十二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规定。

第二十三条  资助措施

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凡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通过贷、奖、助等资助措施解决上学期间的学费等费用。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传媒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2940865;61326666招办传真:0531-82940865

学院网址:http://www.sdcmc.net招生办公室邮箱:E-mail:sdcmc2008@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章丘校区)

邮编:250200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18号(文东校区)

邮编:250014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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