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山东省教育厅

所在地:山东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www.zbvc.cn

电话:0533-2828111,2348111,2821888

地址:山东省淄博新区联通路西首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淄博职业学院是淄博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学校,成立于2002年,有63年办学历史。现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校优秀建设单位、山东省首批优质校、全国诊改试点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获得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入选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资源、服务贡献、国际影响力“50强”。

学院立足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时根据产业发展实际,调整、优化专业设置,使专业链紧密衔接产业链,目前所开设的73个专业基本覆盖区域支柱产业。同时,强化“专业群”建设,紧盯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确定的“十强”产业和淄博市确定的“753”现代产业体系,打造电气自动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医养健康3 个高水平专业群,智慧快递、财经金融、高端化工、生物制药、装配式建筑、新一代信息技术 6 个骨干专业群,影视动漫、涉外商贸、艺术创意 3 个特色专业群,做到专业与产业高度契合。

学院全面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注重人才引进和内部培养,实施“全员素质•百万工程”“岗位创新•百万工程”“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建设工程”和“名师带动工程”,逐步打造了一支高层次、双师型教师队伍。目前,教师中正高职称73人、副高职称320人,博士48人、硕士668人,“双师”素质教师占比达93.67%。有万人计划人才、国家教学名师2人,二级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名师8人,省教书育人楷模1人,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5名,省青年技能名师3人,省高校十大师德标兵2人,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9个,省职教名师工作室2个。

学院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坚持“培养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确立“两个深入”“四个融为一体”的人才培养理念(即深入学生了解学生需求、深入企业了解企业需求,把学生就业竞争力与发展潜力培养融为一体、学生工作与教学工作融为一体、职业素质养成与职业技能培养融为一体、课外与课内培养融为一体)和“校企协同、职场对接、学训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并且主动落实中央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决定,通过4个“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2个高职教育与技师教育合作培养试点专业、5个五年一贯制专业、14个“三二分段”培养专业,有效衔接起中职、高职、本科教育,系统化培养人才,相关做法在全国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工作会议上做典型交流。经过一系列的改革与实践,学院共获得6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其中一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8项。获批国家重点建设专业8个、国家专业示范点1个、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国家级精品课程9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9门、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4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20个、省级精品课程85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1门。近三年,学生在国际大赛获奖3项,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奖39项,省级大赛获奖600余项。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97.82%,企业满意度达95%。

学院作为山东省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校,牵头成立山东省骨干职教集团—淄博职业教育集团,吸纳驻地行政部门、高校、行业协会、重点产业领域的企业参与其中,通过建立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等4个工作委员会、机械设计制造与机电设备等18个专业(群)建设分会,让政校行企四方信息互通互联,合作形式从简单的解决用工需求,逐步丰富为专业共建、课程(教材)开发、合作办学(招生)、现代学徒制、技术服务、员工培训等多个层面。目前合作企业达853家,建有教育部校企合作项目4个,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项目13个。实施“双百”进校园三年行动计划,即百名企业家、百名大师工匠进校园。每年聘请至少一百名国内、驻淄规模以上或知名企业的“当家人”、企业家校友,以及企业的优秀大师工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担任产业教授,全面参与学校的教科研、内部管理工作,积极打造校企命运共同体,首批已聘请143名产业教授,并推动建立中德智能制造学院等10个特色二级学院。

学院充分认识到科技创新能力是服务发展的重要指标,确定了“立足高职教育,突出应用研究”的工作方针,鼓励与企业共建科技创新平台、承担技术开发项目、联合申报专利,构建起了具有高职特色的科技创新工作体系。截至目前,已联合成立1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12个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9个技能大师工作室,承担行业企业委托的各类横向项目643项,到账经费近4000万元。同时,在国内外各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894篇,其中被SCI/EI/ISTP/ISSHP等国际检索机构收录251篇,北大核心论文599篇;获各类专利授权547项,其中发明专利61项,3项发明专利成功签约转让。

学院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专业素质、业务能力提升要求,依托自身专业、师资优势,先后建立山东省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培训基地等2个省示范性社会服务培训基地和8个省市级技能培训基地,组建社会培训项目团队,常年面向农业农村、建筑行业、医药卫生、养老服务等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年培训量突破11万人日。

学院积极打造国际办学品牌,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区域经济“走出去”战略,不断拓展国际合作项目,与15个国家和地区的66所院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成立柬埔寨职业教育中心等4个境外教育基地,开展物流管理等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引进仓储物流管理等6个国际教学标准,向柬埔寨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院校输出新能源汽车等5个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为柬埔寨劳工部10所技术学院培养骨干教师,为“走出去”企业培养培训700余名专业技术人才。近三年,学院已聘请3名外籍专家,师生境外交流培训800人次,境外院校、教育机构和企业来访105个团组,有留学生527名,其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学生占比达80%。

学院全面推进管理创新,经验做法两次得到中央领导批示。人事制度改革做法荣获山东组工创新奖。学生管理实现“24小时全时段覆盖”,教育部简报刊发经验介绍。作为国家首批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单位,建立科学先进的质量控制与绩效考核体系,并在全国推广,500余所院校来院学习。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主流媒体多次报道学院典型经验。

风劲帆正举。学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锁定市场需求、产业转型升级需求、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供给需求,加快推进改革创新实践,全面提升建设发展水平,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职院校,为服务国家战略、区域发展、产业升级贡献力量。

 


淄博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淄博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淄博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淄博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009

第五条 学院地址:淄博市淄博新区联通路西首 邮编:255314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2002年

第八条 基本情况

淄博职业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百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先后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众多国家、省、市级综合荣誉及单项荣誉500余项。

目前,学院规划面积2000余亩,建成面积1869亩,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学院现有教职工1352人,专任教师711人,其中正高级职称74人,副高级职称325人,博士47人,硕士709人,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人才、国家教学名师2人,二级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有省级教学名师8人,省教书育人楷模1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名、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2名,省青年技能名师3人,省高校十大师德标兵1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9个,省职教名师工作室2个,省品牌、特色专业11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精品课程85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1门,省级教学成果奖28项。

学院下设19个系院,72个高职专业,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4个,国家重点建设专业8个,国家级精品课程9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9门,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2个,国家级教学成果奖6项,省品牌、特色专业11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精品课程85门,省级教学成果奖28项。投入4000余万元建设智能校园,建立了先进的智能校园管理平台。建有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1000余个,虚拟实验实训和虚拟工艺项目51个。

★专业设置

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技师合作)、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校企合作)、新能源汽车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校企合作)、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电子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技师合作)、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软件技术(校企合作)、通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校企合作)、云计算技术与应用、云计算技术与应用(校企合作)、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应用化工技术、应用化工技术(校企合作)、石油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药物制剂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生物制药技术、园林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建设工程管理(校企合作)、财务管理、会计、会计(校企合作)、投资与理财、金融管理、国际商务、国际商务(校企合作)、报关与国际货运、市场营销、市场营销(校企合作)、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校企合作)、物流管理、快递运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护理、助产、老年服务与管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药学、中药学、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校企合作)、环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校企合作)、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校企合作)、学前教育、陶瓷设计与工艺、工艺美术品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校企合作)、商务英语、应用英语、空中乘务、空中乘务(校企合作)、物流管理(中法合作)、动漫制作技术(中韩合作)。

应用化工技术(专本衔接山东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会计(专本衔接临沂大学会计学)、电气自动化技术(专本衔接山东交通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本衔接山东交通学院车辆工程)。

 

★国际合作交流

学院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与美国、法国、俄罗斯、澳大利亚、韩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喀麦隆、墨西哥等13个国家和地区的59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近3年来先后有200余名学生赴境外免学费交换学习、留学深造或实习就业,招收美国、法国、俄罗斯、韩国以及喀麦隆、阿尔及利亚、津巴布韦、孟加拉国、菲律宾、巴基斯坦、乌克兰、哈萨克斯坦等国留学生300余人来院学习。设立了物流管理(中法合作)、动漫制作技术专业(中韩合作)2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单列招生代码。

2018年,成立了泰国博仁大学—淄博职业学院东盟教育中心,对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增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淄博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条 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淄博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淄博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533—2348608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二条 淄博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专业层次均为专科,学制均为三年,各省份招生专业参看各省考试院发布的填报志愿指南。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对于山东省高中毕业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的要求为合格。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空中乘务专业报考条件:

1)无违法无违纪记录;

2)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较佳;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无明显的“O”型和“X”腿,无纹身;

4)语言表达清晰,普通话发音标准;

5)无色盲、无色弱、无斜视;

6)身高要求:

空勤方向(空姐、空少、安全员):男生4375px-4600px,女生4100px-4350px;

地勤方向(国门迎宾、值机、安检、托运、要客部):男生173 cm -185 cm,女生163 cm -174 cm;

商务外派、邮轮、高铁方向:男生172 cm以上,女生162 cm以上。

第十八条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在外省的录取批次按照外省招办的统一安排依次进行。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院网站查询。

1.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教育部要求并执行生源地省区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

2.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3.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执行相关省区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考试成绩(有综合评价信息的考生参考综合评价信息)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录取。

4.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5.按“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能满足某专业计划要求,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当考生无法录取到所报考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6.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7.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8.春季高考专业:按专业类别划定录取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技能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9.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学费收费标准:理工农医类:5000元/年人 ;文法财经类:4800元/年人;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人;物流管理(中法合作)12000元/年;动漫制作技术(中韩合作)8600元/年;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校企合作办学):8800元/年人;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校企合作):8800元/年人;物联网应用技术(校企合作办学):9800元/年人;云计算技术与应用(校企合作办学):8800元/年人;软件技术(校企合作办学):8800元/年人;建设工程管理(校企合作办学):8000元/年人;电子商务(校企合作办学):7800元/年人;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校企合作办学):8800元/年人;工艺美术品设计(校企合作办学):8800元/年人;空中乘务(校企合作办学):8800元/年人;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校企合作办学) :8800元/年人;新能源汽车技术(校企合作办学):8800元/年人;应用化工技术(校企合作办学) :8000元/年人;国际商务(校企合作办学) :7800元/年人;市场营销(校企合作办学) :7800元/年人。

如有学费标准调整,以最新的山东省物价局批示文件为准。

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的收取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退学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奖励、助学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普通高校有关的奖励、资助政策,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淄博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一系列资助政策,特困新生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实享受到不同形式的资助,切实保障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圆满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淄博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专业调整: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状况,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淄博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淄博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新区联通路西首  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55314

学校网址:http://www.zbvc.edu.cn/

招生信息网: http://zb.zbvc.edu.cn/

电话:0533-2348111   2342033(传真)

电子邮箱:zb@zbvc.edu.cn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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