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山东省教育厅

所在地:山东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gotorzu.rzpt.cn/

电话:0633—7987111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87年的日照市第三职业高中,1993年升格为日照市经济学校,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山东省首批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14年,日照广播电视大学(日照经贸学校)和日照水产技工学校并入我校。目前,学院规划占地1242亩,建筑面积42.6万平方米,共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教职工1000余人。设有海洋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通用航空学院、现代汽车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会计学院、商学院、人文与旅游学院、创意设计学院10个二级学院。开设41个专业,建设了水产养殖技术、食品加工技术、旅游管理等5个国家示范重点建设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10个省品牌特色专业。先后与齐鲁工业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开展了5年制本科贯通培养。学院面向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录取分数线连续多年在全省同类院校名列前茅,就业率达96%以上。
     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荣获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山东省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院校。2017年,入选山东省首批优质校建设立项单位,作为山东省唯一一所高职院校入围全国文明校园推荐名单。2018年,被确定为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资源50强、服务贡献50强、实习管理50强,荣获世界职教联盟卓越奖创新创业银奖。
     学院主动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聚焦服务面向,积极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持续压缩专业规模,逐步将68个专业调整到41个,突出建设海洋生化、装备制造、管理与商贸、旅游服务、汽车服务、文化创意、通用航空等11个对接地方主导产业的特色专业群,打造以面向临港产业和蓝色经济为主体,以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特色专业体系,提升了专业结构与区域产业结构的契合度。建校以来,学校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输送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8万余名毕业生活跃在日照、山东乃至全国各行各业,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学院持续推进教师成长工程,构建三级校本培训体系,在全员教学过关的基础上着力培养专业骨干和教学团队,形成了“导向进阶式”教师成长发展机制,建有国家级、省级教学团队6个,拥有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万人计划、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等60人,教授39人、副教授217人、博士33人,42名教师成为全国和省各行业协会、学术组织的专家委员,7名教师被聘为市社科首席专家,43名教师被聘为日照市社科及行业评审专家。获国家教学成果奖5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0项,建设了国家精品课6门、国家精品课程资源库3门,承担“国家星火项目”13项、省部级项目57项、市厅级项目611项,承担横向技术服务项目1000余项,获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300余项,公开发表论文2000余篇,取得国家专利300余项。
  学院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发展紧密型校企联合体为重点,与479家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与其中的123家企业建立了紧密型合作关系。通过校企联合办二级学院、办专业、办订单班等合作形式,有效利用行业企业优势资源,探索创新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与韩国现代、山东五征、中兴通讯、日照航投、山东网商、日照君青等企业合办了6个二级学院,全面深化了校企一体育人模式。与惠普集团、师创公司、东方领航等企业联办了软件技术、软件外包服务、空中乘务等16个专业,打造与职业要求一致的教学内容和真实的职业环境,共建基于岗位能力和素质要求的培养方式及内容。与惠普集团、师创集团、东方领航集团等企业合作开设“惠普班”“师创班”“空乘班”等38个企业冠名订单班,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把企业案例、标准、文化融入教学。
  学院以服务地方为己任,充分发挥人才、技术、设备等资源优势,与政府、行业、企业合作,积极开展各种社会服务工作。先后与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共建了建筑特种工培训、交通行业特种工职业技能鉴定、二级渔业船员培训、旅游商品开发研究中心、退役军人技能技术培训等19个国家、省、市级培训考核基地和技能鉴定中心,通过开展长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年培训及鉴定2万余人次。组建鲁南智能制造协同创新中心,形成区域内有显著影响力的科技研发平台,服务日照通用航空产业、鲁南智能装备制造业发展和日照智慧城市建设;依托各重点专业与行业企业合作成立日照质检中心、建筑技术研培中心、海洋生物工程中心等3个研究中心和食品、海水养殖、微电子技术、焊接技术推广应用、旅游文化等8个研究所,每年完成企业委托横向课题和研发项目50余项,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30余个。依托日照广播电视大学,与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等知名高校合作,通过函授教育、开放教育、网络教育和在职研究生学历教育等方式,每年培养MBA、工程硕士、成人本专科等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学员2000余人。依托日照社区大学,在市区建设了8个社区读书站和社区教育基地,图书馆、文体设施和78门课程免费向市民开放,年开展公益服务2万余人次以上,促进了日照市文明社区建设。
  学院兼收并蓄,博采众长,大力吸纳国际先进技术和优秀教育资源。聘请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丁肇中教授和现代汽车集团原副会长薛荣兴先生担任名誉院长。与15个国家和地区的65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先后派出150 多名专业教师赴美国、澳大利亚、丹麦、德国、奥地利、韩国、日本等国家考察和培训。与韩国新星大学合作举办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与马来西亚吉隆坡建设大学合作举办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与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德国五大汽车制造商共同培养掌握德系先进汽车技术的汽车机电专业人才,培养符合国际标准的高技能人才。学校成功入选“中美百千万计划”中方项目院校。
      “十三五”以来,学院确立了“建设人民满意、国内一流、国际知名优质高职名校”的奋斗目标,学院将立足日照,面向鲁南和半岛经济区,服务山东,辐射全国,实施特色发展、校企融合、协同创新、人才强校、全面开放的发展战略,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重点,以服务日照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2019年4月)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2062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八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

第九条  基本情况:

学校占地1242亩,共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教职工1000余人。设有海洋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通用航空学院、现代汽车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会计学院、商学院、人文与旅游学院、创意设计学院10个二级学院,学校面向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先后与齐鲁工业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开展了“3+2”专本贯通培养。

学校主动对接日照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突出建设海洋生化、智能制造、旅游服务、汽车服务等11个对接地方主导产业的特色专业群,开设专业43个,打造以服务向海经济和临港产业为主体,以服务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特色专业体系。

学校立足日照,面向鲁南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服务山东,辐射全国,坚持走内涵发展道路,努力建设人民满意、国内一流、国际知名优质高职院校。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首批优质校建设立项单位,作为山东省唯一一所高职院校入围全国文明校园推荐名单。2018年,被确定为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资源50强、服务贡献50强、实习管理50强,荣获世界职教院校联盟创新创业卓越奖。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计划:2019年学校面向24个省、市、自治区,共设置招生专业43个,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不限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求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身体裸露处有明显疤痕、纹身的,不宜报考学前教育专业、酒店管理专业、旅游管理专业,以免影响就业。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1)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2)根据专业志愿顺序安排进档考生专业。山东省内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省外招生专业(必须按照该省录取原则的省份和学前教育专业除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学前教育专业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低于专业分数线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如第二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将予以退档。

3)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4)专业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项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5)山东省内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6)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通过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的新生,经各省考试院同意后,由学校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通过邮政特快专寄直接寄发给考生,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档案和报到注册等手续;学校凭录取通知书和省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第十九条  监督及申诉

为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电话:0633-7987268。

第五章 收费退费及奖助政策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的规定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见各省考试院公布的报考指南。

第二十一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免、补等多种助学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在校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丁肇中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可参加国家助学贷款外还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

第六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日照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电话:0633-7987111

 传真:0633-7987115

网址:http://www.rzpt.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gotorzu.rzpt.cn/ 

E-mail: rzpt12062@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

 编: 276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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