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江西省教育厅

所在地:江西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jgsu.edu.cn

电话:0796-8100735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学苑路28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办学性质:井冈山大学属国家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和同济大学对口支援、南京军区委托培养国防生的高校。201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为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四个专业列入江西省一本批次招生录取,与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开展了学生联合培养项目。
办学规模:20个教学学院,66个本科专业,涵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1.8万名在校学生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其中外国留学生257余人;国防生87人;另有各类成人教育学生2万多人。
办学条件:校园面积2554亩,校舍建筑面积53.9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亿余元;图书馆藏书150余万册,有各类外文数据库17个、电子图书28.45万册。建有人文社科类、理学类、工学类、教育学类和医学类等实习基地270多个,附属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
教资队伍:专任教师975人,其中教授130人、副教授33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为136人;1名教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名教师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1名教师当选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管理学部委员;1名教师入选“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2名教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2名入选江西省“赣鄱英才555工程”;13名教师入选“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有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9人、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41人;聘请了王梓坤院士、游效曾院士、戚正武院士、赵其国院士等100余名国内外知名学者为兼职或客座教授;有60位教研人员被同济大学、清华大学、南昌大学等10多所高校聘为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指导了80多名博、硕士研究生。
教学水平: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教学名师9人,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优质(精品)课程12门,校重点建设课程群28个,精品课程37门。
科研实力:近年来,全校教师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770多篇,被SCI、EI、ISTP收录的文章263篇,出版专著和教材232部,获省级科研奖励38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530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7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9项,教育部各类项目21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子课题1项,国家科技支撑项目子项目3项,国家“863”计划子项目1项,中国科协决策咨询类课题1项。
学科建设:有江西省“十二五”高水平学科1个(生物学),省重点一级学科1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二级学科3个(原子分子物理、物理化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井冈山研究中心、庐陵文化研究中心)、省重点实验室2个(配位化学实验室、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工程实验室),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1个。
学校特色:坚持以井冈山精神办学育人,将红色资源转化为教育教学资源成效显著,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实行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与同济大学共同培养本科生(每年在大二学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同济大学学习);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大学生艺术展演、江西省全民运动会、大学生运动会等国家或省级竞赛中成绩优异。
学生就业:历年来就业率均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2011年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86.56%


井冈山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井冈山大学,国标代码为10419,校址位于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学苑路28号。

第三条 学校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高校,是同济大学对口支援高校。学校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是江西省教育厅。办学层次和类型为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招生工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考生、家长、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井冈山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井冈山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处。

第七条 井冈山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具体负责日常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审计处具体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八条 井冈山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根据需要组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咨询和协助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及港澳台地区招生。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等信息,以考生所在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招生职能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 学校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生源质量、区域布局和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审批后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职能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未做分省编制的其他类计划,用于招收运动训练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班及调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情况。

第十二条 学校按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总计划数的1%编制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录取平行志愿超出1:1比例进档考生以及调节各省高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对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十五条有关专业的报考要求

1.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110分(含110分)以上;

2.日语、德语、西班牙语等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105分(含105分)以上;

3.汉语国际教育、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在105分(含105分)以上;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在90分(含90分)以上;

5.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不要求提供徒手画);

6.护理学专业本科,男生身高要求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要求不低于1.55米;体育教育专业本科,男生身高要求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要求不低于1.60米。

第十六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进档考生确定录取专业(类)原则如下:

1.实施平行志愿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执行;

2.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4.专业(类)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优先录取实际考分高的考生;投档成绩与实考分均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政策录取;若生源省份无明确规定,则按如下原则录取:

1)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数学;若再同分,则看文科综合。

2)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即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语文;若再同分,则看理科综合。

第十七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使用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本科统考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相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达到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并列,按照考生所在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政策录取;若生源省份无明确规定,则按如下原则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总分仍相同,按语文成绩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成绩仍相同,按外语成绩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仍相同,按数学成绩排序录取;若再相同,则看文、理综合成绩。

江西省实行单志愿的音乐学、舞蹈表演小专业录取,考生须文化上线、专业省统考合格,按小专业成绩(不含专业笔试和视唱模唱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福建省艺术类专业实行一档多投录取模式,录取规则: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相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达到福建省相应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仍相同,文科按语文成绩排序录取,理科按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2.体育类专业的录取,要求考生达到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体育类文化投档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照考生所在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政策录取;若生源省份无明确规定,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按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当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其分数原则上应不低于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若经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九条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苏区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联招、中外合作办学、职教联合办学的录取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上海市、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录取办法按该省(市)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或专业类)志愿须满足学校对该专业(或专业类)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选考)要求。

第二十一条学校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入学报到,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办理退录手续。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和奖助学制度

第二十五条学校对学生的各项收费严格按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等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有资助政策。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变化制定符合政策的录取办法,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井冈山大学招生职能部门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招生职能部门协商解决。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井冈山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学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jgsu.edu.cn

咨询电话:0796-8100735(传真)、8110323(传真)、8116983

通讯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学苑路28号招生就业指导处,邮政编码:343009

纪委、监察审计处电话:0796-8100464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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