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江西省教育厅

所在地:江西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jxau.edu.cn

电话:0791-83813214、83867084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江西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为优势,以生物技术为特色,农、理、工、经、管、文、法、教、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之一,是农业部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位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学用地3,950亩,校园环境优美,景色宜人。 

学校本科教育溯源于1940年10月创办的国立中正大学,1949年更名为南昌大学,1952年组建江西农学院。1958年创办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总校,1968年更名为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1969年江西农学院和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合并。1980年11月更名为江西农业大学。 

学校设有农学院、园林与艺术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工学院、理学院、国土资源与环境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职业师范(技术)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软件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学院)、南昌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7个学院,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19000余人(不含独立学院)。有1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3个江西省高水平学科,7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65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二类特色专业1个、一类特色专业4个,江西省特色专业9个,江西省品牌专业19个,江西省示范专业1个。有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其中江西省示范性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有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3种。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500余人(不含独立学院),有1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农业部“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7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江西省优势科技创新团队,1个江西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正高职称人员110人、副高职称人员401人、博士251人。拥有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开放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农业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高水平实验室(工程中心),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8个南昌市重点实验室。建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00多万册,电子图书50多万册,引进了20多个数据库。 

学校坚持以育人为中心,教学、科研共同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本科教育70多年来,累计培养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9万余人,其中大多数已成为生产、经营、管理和农业技术推广等领域的骨干力量和领导干部。近年来,学校发挥学科特色与人才优势,先后在江西高教领域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成就:创建了全省第一个省级重点开放实验室和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建立了全省首个“2011协同创新中心”;获得了全省第一个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了全省第一个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了全省唯一的国家技术发明奖;培育了全省第一个超级稻新品种;产生了全省目前唯一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学校主动对接经济社会与地方产业发展,“十一五”期间,签订校县(市)科技合作协议12项,实施重大产业化项目7项,先后推广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水稻、棉花、牧草、蔬菜、西瓜等30多个优良品种以及一大批现代农业技术。进入“十二五”以来,共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31项。《江西农业大学学报》(自科版)荣获第二届“国家期刊奖”,连续三届“中国高校精品科技期刊”,是中文核心期刊和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学校是江西省最早对外开放单位之一,属“聘外国文教专家AI类资格单位”。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与留学生教育,对外学术交流日趋活跃,同美国、荷兰、德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俄罗斯、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的大学或研究机构建立了密切联系。 

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成效显著。曾多次获得“全省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江西省文明单位”、“全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学校以“团结、勤奋、求实、创新”为校训,继承和发扬“厚德博学、抱朴守真”的优良传统,已初步建设成为学术氛围浓郁,文化品位高雅,校园环境优美,充满现代气息、体现时代特征的花园式学校。 

在新的历史时期,学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大力推进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努力为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20146月)

 

周边环境

  我校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北郊,梅岭风景区脚下.

  梅岭风景区又称梅岭国家森林公园,距南昌市仅一百五十公里。因西汉梅福于此修道而得名。又因位于城区之西,复又名西山。 
  主峰洗药坞海拔八百四十二米,为全市最高点。夏季平均气温二二点六摄氏度,比市区低八——十摄氏度,这对我国“四大火炉”之一的南昌来说,是一座难得的“凉岛”,故有“小庐山”之雅称。 
  自古就以其奇山、奇石、奇涧、奇水、奇树、奇雾等美丽的自然景观和独特的气候吸引众多的文人墨客,得道高人前来题诗留墨或筑寺建观。目前尚可寻到岳飞、王安石、欧阳修、八大山人、汤显祖、李时珍、印光和尚、许逊、梅福等一百多位古代名人的旧踪。也有毛泽东、朱德、方志敏、叶挺、蒋介石、蒋经国、杨虎城等当代名人的遗迹。 
  梅岭有自然和人文景点一百二十多处,主要的景观有:被称为全国第十三大避暑胜地之一的洗药湖避暑度假区、江南最大尼姑庵之一的天宁古寺,中国音乐鼻祖伶伦修炼地、古南昌十景之一的洪崖丹井、江西最大的地表皇室墓葬——皇姑墓、神奇独特的名人别墅群、参天的千年银杏、峻险奇绝的狮子峰、气势壮观的脚鱼潭满面区、繁花锦簇、纵览云飞的中日友谊林、庄严肃穆烈士墓等。
  游人不论是在梅岭之巅、洗药湖畔,还是在避暑山庄,均可朝观东方云海日出,暮瞰洪城万家灯火,春赏十里火红揽万山玉树银花,真乃一风景幽美,避暑游览之仙境。
  南昌——八一军旗升起的地方!
  南昌是江西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西全省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中心,全国35个特大城市之一。南昌风景秀丽,名胜古迹众多,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之称。南昌市内江河纵横,湖泊星罗棋布,市区错落着东湖、西湖、南湖、北湖四个人工湖,象四面明镜镶嵌在市中心,构成了美丽的城市风光。
  南昌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现已发掘旧石器时代以来的古文化遗址近60处之多,最早有关南昌的文字记载见之于《禹贡》。公元前202年,汉高祖刘邦派颖侯灌婴率兵进驻南昌,并修筑南昌城,俗称灌婴城,取"唱大南疆"和"南方昌盛"之意,定名"南昌",并为豫章治郡,隋初为洪州治。唐、宋为江南西道及洪州治所,为东南有名的都会,故又称"洪都"。元、明、清历代皆为江西省治。历代冠盖云集,车马如流,人文荟萃,商贾络绎,楼台相望。“八一南昌起义 ”,使她成 为“军旗升起的地方”,以“英雄城”驰名天下。一九八六年被国务院列入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一九九二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内地八大重点开放城市之一。
  南昌古老的名胜交融于奇妙的自然风光之中,秀丽的山水装点着江南文化古城的独特风貌,自然资源丰富,经济建设、城建、交通、科教发展迅速,处处旧貌换新颜。改革开放后,南昌旅游业发展迅猛,许多古迹文物修复一新,江南名楼滕王阁又重建屹立于赣江之滨,给古城增添了无穷魅力。近年来,梅岭、青山湖风景区等旅游场所相继开发,南昌成为中外旅游者参观、学习、游览的热点城市。 
  南昌城区现在非常繁华,位于市中心的八一广场绿草如茵,可容纳10万人。屹立在广场南端的八一南昌起义纪念塔高耸入云,成为南昌革命历史的丰碑。改革开放后,南昌的旅游事业发展迅速,许多的文物 古迹修复一新,自然景观26处人文景观已达78处,南昌临近周边地区有著名的世界文化遗产庐山风景名胜区,鄱阳湖候鸟保护区、龙虎山国家风景名胜区、井冈山国家风景名胜区、三清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形成了以南昌为中心,沿京九铁路风景带为重点,辐射江西全省的旅游、观光体系。 
  南昌这座具有两千多年灿烂历史文化的古城和举世闻名的“英雄城”,必将在新世纪中焕发出勃勃生机与活力,以繁荣、富裕、文明的崭新风貌,崛起于辉煌的二十一世纪。
     交通方面:京九铁路贯通后,南昌已形成水、陆、空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为各方游客进出南昌提供了便利条件:南昌到庐山、九江、井冈山、吉安、鹰潭、上饶、景德镇主要景点每天都有往返班车。 

 


江西农业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江西农业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江西农业大学向社会公布普通本科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性质 1、学校全称:江西农业大学(英译为Jiangx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2、学校代码:10410 3、学校地址: (1)江西农业大学(东校区):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中大道888号 (2)江西农业大学(南北校区):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志敏大道1101号 4、学校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江西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为优势、以生物技术为特色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为我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累计培养各级各类毕业生30多万人。 2019年,学校招生专业: 江西农业大学(东校区):农林经济管理、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 江西农业大学(南北校区):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植物保护、动植物检疫、茶学、林学、园林、风景园林、林产化工、环境设计、城乡规划、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动物药学、水产养殖学、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土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地理信息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土地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农业水利工程、生物工程、生物技术、制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商务、汉语言文学、法学、公共事业管理、音乐学、英语、商务英语、日语、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应用化学、教育技术学、农艺教育、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技术。 以上共56个本科专业除西藏、港澳台地区外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除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5年以外,其余专业学制均为4年。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我校设立由校领导、普通教师、学生、校友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监督和管理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对招生过程中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策。 第五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江西农业大学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江西农业大学按照省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办学条件、学科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我校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七条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江西农业大学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并通过其官方招生刊物、学校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江西农业大学可对跨省计划内的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江西农业大学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 第十条 江西农业大学执行教育部和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政策,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实施高考制度改革试点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在符合生源所在地录取政策的基础上执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在招生录取时,江西农业大学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一般按照100%~120%的投档比例接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投放的电子档案。 第十二条 江西农业大学录取以分数优先,即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次进档(传统顺序志愿即填报学校一志愿)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次投档生源不足时才考虑录取后续投档的考生。 第十三条 江西农业大学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考考生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一志愿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投档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一般不予退档。 第十四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江西农业大学所有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建议考生按英语语种报考。 第十六条 江西农业大学部分专业有相关要求。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口试成绩良好以上,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以上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均为按满分为150分计);园林、风景园林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绘画基础的考生。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环境设计、音乐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份统考合格证,按省级联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当地省级招办(教育考试院)录取规则另有规定,在符合生源所在地录取政策的基础上执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江西农业大学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等优惠政策。对享受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录取安排专业时以投档分数为准。 第十九条 在同等条件下,江西农业大学优先录取获地市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二十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江西农业大学须对考生身体状况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入学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一条 江西农业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二十二条 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录取的考生,由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录取通知书》,再由学校招生办按相关要求直接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在入学三个月内,江西农业大学将根据《江西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含身体)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情况,分别予以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江西农业大学将依照《江西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 被江西农业大学录取的考生由于个人原因提出放弃入学要求的,应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一周之内,将放弃入学书面申请及《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寄回学校招生办。 第六章 奖助学金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七条 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立绿色通道,并设有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特长奖学金和企业及个人设立的奖学金等。 第二十八条 在籍学生可根据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按照有关政策向生源所在地县(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九条 江西农业大学设有专项扶困补助资金和勤工助学基金,用于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支持在校学生参与勤工助学活动。 第七章 证书颁发 第三十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江西农业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江西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根据江西省物价部门批准,学费标准为:本科文、理类4090-5220元/年,艺术类9600元/年,软件工程10000元/年,物联网工程10000元/年, 软件工程(+英语) 10000元/年,软件工程(+会计) 10000元/年,软件工程(+金融) 10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 第九章 招生咨询与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91-83813214(兼传真) E-mail:jxndzsb@126.com 咨询QQ:399926542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jxndzsb 学校网址:http://www.jxau.edu.cn 招生办微信号:jxndzsb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编:330045 第三十三条 录取信息通过招生信息网(http://zs.jxau.edu.cn/)公布。 第三十四条 江西农业大学工作人员对于考生咨询的意见或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农业大学本年度本科层次招生。 第三十六条 江西农业大学以往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若上级部门相关政策发生变化,以上级部门新制定的政策为准。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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