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江西省教育厅

所在地:江西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www.jci.edu.cn

电话:0798-8499720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湘湖景德镇陶瓷大学招生办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景德镇陶瓷大学是我国惟一一所以陶瓷命名的多科性本科高校,是全国29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和首批94所有资格招收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攻读硕士、学士学位留学生的高校之一,现已发展成为全国乃至世界陶瓷文化与陶瓷艺术交流、陶瓷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

    历史沿革:学校前身是1910年创办的中国陶业学堂;1947年设置专科建制的江西省立陶业专科学校,成为当时江西省五所专科高校之一;1958年设置普通本科建制的景德镇陶瓷学院,隶属于国家原轻工业部。1998年学校管理体制转变为中央和江西省共建,以江西省管理为主。1984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权,2016年更名为景德镇陶瓷大学。

    学校概况:学校现有新厂、陶研所、湘湖三个校区,占地1600余亩,设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设计艺术学院、陶瓷美术学院等八个教学分院(部),现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1.9万余人(含独立学院),其中硕士研究生1100余人、博士研究生23人,留学生近百人,已形成了“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现有专任教师802人,其中高级职称人数450人、博士202人,拥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设计学)学科评议组成员、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高水平人才50余人,各类国家级艺术大师26人,各类省级专家人才近200人。

    学科专业:学校设有46个本科专业,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5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覆盖了工学、艺术学、管理学、文学、理学、历史学等10个学科门类。学校在学科专业设置上,注重艺工并重、艺工商交融,突出“设计艺术和陶瓷工程”优势,拥有省级重点学科5个(其中省高水平学科2个),构建形成了“艺术设计与陶瓷文化、陶瓷材料工程与机电、陶瓷经济与管理”三大优势特色学科群,精心培养从陶瓷材料、产品设计到管理的全产业链高水平专门人才。在教育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学校设计学排名全国第6位、美术学排名第9位、材料科学与工程排名第16位,学科特色优势显著。学校现有本科专业中的艺术学科门类专业在招生中列入提前批录取,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个特色专业在招生中列入一本录取。

    教育教学: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是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2015年,成为江西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现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个、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精品教材1部、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4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3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1个、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基地1个。近年来,学生就业率创业率始终居于全省高校前列,学生在国内外大赛中屡创佳绩,获得了被誉为“设计界奥斯卡奖”的德国红点国际设计大奖、IF国际设计大奖、W3世界卫浴设计大奖等重大奖项,2015年学校选派的“指尖上的陶艺”项目荣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全国唯一的最佳创意奖,彰显了学校力推“创意创新创业”三创合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的积极成效,得到省委省政府和社会媒体的高度肯定。

    科学研究:学校拥有国家日用及建筑陶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西省首个)、陶瓷新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级工程中心和绿色陶瓷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中国陶瓷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全国陶瓷文献信息中心、国家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24个省部级科研服务平台(其中连续四年获批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以及一批国家级专业协会和机构常驻学校,形成了全方位依托并服务陶瓷产业发展的完整支撑体系,取得了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标志性成果,制定、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20余项,200余项科研成果成功转化为生产力,推动了我国陶瓷产业的转型升级和科技进步。2015年,国家日用及建筑陶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得科技部第二批科技服务业行业试点单位(江西省唯一)。学校进入2012中国大学ESI-TOP论文排行榜100强,位居2015中国大学最具影响力学术论文排行百强榜第65位,主办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陶瓷》、《陶瓷学报》和《中国陶瓷工业》等学术期刊,享誉国内外陶瓷界。

    艺术创作:学校艺术名家荟萃,在继承传统陶瓷技艺的基础上,注重材质、工艺、造型和装饰等方面的创新,开创了“现代民间青花”“陶瓷综合装饰”“现代瓷画艺术”等艺术表现形式,创作了大量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民族艺术瑰宝,承担了开国大典、人民大会堂、7501毛主席用瓷、尼克松杯、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中博会、北京APEC会议等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国礼瓷、特制瓷设计制作任务,300余件作品被国内外著名博物馆、美术馆收藏,200余件作品在全国美展等重大评比中获奖,在“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中获国家级美术最高奖金、铜奖各1项,实现了建国以来江西在国家级美术最高奖中金奖零的突破。2015年,学校入藏英国白金汉宫的两件陶艺作品《祥和》《岁岁和合》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赞誉,进一步提升了学校国际影响力。

    对外交流:学校是江西高校中一所办学历史悠久、行业背景深厚和学科特色鲜明的大学,曾作为全国最具特色的高校之一(江西惟一)两次赴俄罗斯参加教育部组织的“21世纪中国大学展”,多次代表中国政府向外国政要赠送国礼,在国际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学校1958年开始接收外国留学生,近60年来培养了来自各大洲的20多个国家3000余名留学生,与美、英、法、日、韩等国家或地区30多所高校和国际陶艺家协会等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互派教师讲学、互派学生修学访问、联合培养艺术人才;与合作院校韩国圆光大学、韩国檀国大学启动实施“3+1+2”合作办学项目,建立本、硕、博联合培养“立交桥”;大力推进国际陶艺家工作室建设,“JCI-WVU国际陶瓷艺术家工作室”项目被美国国务院出版的《中美关系200年》列为“中美民间交往的典范和新高潮”。

    近年来,学校把握世界陶瓷艺术发展趋势,依托景德镇厚重的陶瓷文化底蕴,先后主办了10余次国际陶瓷工程、艺术、文化、教育研讨会,尤其是2015年,学校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战略,成功举办了“海上丝绸之路—陶瓷之路”景德镇陶瓷与“一带一路”战略国际学术研讨会、中国(景德镇)高技术陶瓷国际论坛暨第九届亚洲陶瓷材料研讨会、第三届中国中部设计艺术国际研讨会及2015 ISCAEE国际教育交流学会系列活动等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学术交流活动,200余位海外专家参会,有力推动了陶瓷科技与文化艺术国际化发展。学校代表国家先后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法国卢浮宫、英国剑桥大学、希腊亚洲博物馆、法国大皇宫等重要场所举办师生陶瓷艺术作品展,充分展现了学校在陶瓷艺术教育和创作方面取得的突出成就,大大促进了中国陶瓷文化与艺术走向世界。

    办学特色及成就:百余年来,学校始终以弘扬中华陶瓷文化、振兴中国陶瓷工业为使命,践行“诚朴恕毅”的校训精神,充分发挥基地办学优势,逐步形成了“在人才培养上突出实践能力,在学科专业上坚持艺工并重,在科学研究上注重行业需求,在艺术创作上不断开拓创新”的鲜明办学特色和创意创新创业“三创”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为社会培养了6万余名陶瓷专门人才,毕业生动手能力强、基础扎实、作风朴实、勇于创新、敢于创业,广受社会欢迎,造就了一大批著名陶瓷艺术家、设计师、科技领军人物和企业家,形成了独特的“陶院现象”,被誉为中国的“陶瓷黄埔”。仅在广东佛山,就有万余名学校毕业生扎根,撑起中国建陶业的一片蓝天。

    当前,学校正跨入到建设景德镇陶瓷大学的历史新阶段,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竞争形势,学校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行业需求、特色办学、创新发展”,坚持转型发展和一流学科建设“双轮驱动”,坚持深化改革和依法治校“双轮驱动”,全面提升综合办学实力,朝着建设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陶瓷大学的发展目标迈进,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陶瓷高水平人才培养基地、行业技术进步发动机和中华陶瓷艺术与文化高地。


景德镇陶瓷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景德镇陶瓷大学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仅适用于景德镇陶瓷大学普通类本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全称:景德镇陶瓷大学 国标代码:10408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多科性公办本科院

第四条 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五条 我校是全国首批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94所有资格招收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攻读硕士(学士)学位留学生的高校之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和江西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校领导和纪委书记等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美术类专业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美术类专业校考组织实施及录取等相关工作。招生工作处执行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及美术类专业领导小组的决定,并全过程负责各项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活动。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及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五)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九条 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第十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件精神和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各省高考上线生源不平衡调节及解决同分考生等情况的录取。

第十一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调档分数线。

第十二条 普通文史、理工考生学校调档后,按照高考总分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分专业级差;部分专业录取时,考生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可以作为参照的依据。

对于江苏籍普通类考生,我校录取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

对于内蒙古籍普通类考生,我校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对于浙江省和上海市的普通类考生,考生的志愿填报、排序规则、投档规则、录取方式等按照相应省(市)的文件规定执行,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按《景德镇陶瓷大学2019年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录取办法》执行(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十四条 体育类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录取。

第十五条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考生应根据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除日语专业外其它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四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九条 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在新生入学时设立“绿色通道”,并建立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生活补贴、困难补助等资助体系,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为鼓励优秀学生刻苦学习,学校设立新生专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奖学、助学措施的详细情况可在“景德镇陶瓷大学招生信息网”上查询。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景德镇陶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我校学费及住宿费收取按照江西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湘湖 邮编:333403

咨询电话:0798-84630338499720(传真)

招生网址:http://zs.jci.edu.cn/

电子信箱:tyzsb@vip.163.com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项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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