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江西省教育厅

所在地:江西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ecjtu.edu.cn

电话:0791-87046576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808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华东交通大学是一所以交通为特色、轨道为核心、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国家铁路局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双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江西省重点加强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历史沿革:1971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将上海交通大学机车车辆系以及同济大学铁道工程专业并入上海铁道学院,更名为华东交通大学,迁往江西。1978年,华东交通大学与上海铁道学院各自继续办学。学校原隶属铁道部,2000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

办学条件:学校坐落在“军旗升起的地方”江西南昌。学校临江怀湖、依山傍水,校内百鸟齐鸣、百花争艳、百树竞发,是一所宜学、宜教、宜居的山水学园。占地面积2816亩,各类建筑面积79.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93亿元。图书馆收藏纸质图书229万册,电子文献233万册。

学科专业:学校现有18个学院,涵盖工、经、管、文、理、法、教育、艺术等8个学科门类。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学科入选江西省一流学科,4个学科成为江西省学科联盟牵头学科,具有工商管理、工程(含12个领域)等11个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点,是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工作单位。50个专业参加2019年招生,拥有4个国家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试点专业,6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认证(评估),14个专业入选省优势、特色专业。参加首轮全省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16个获评第一、13个第二、6个第三。

教育教学:学校形成了从本科到硕士再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现有各类学生3万余人。2014年,学校党委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全面提升教学质量的决定”,面向基层一线多维互动人才培养的改革与实践,获评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19年,又实施了加快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的实施方案,着力打造一流本科教育。学校建立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成为了首批“全国高校创新创业50强”“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开设“詹天佑班”“茅以升班”“卓越工程师班”“中铁国际班”等特色班级。自2015级学生起实施完全学分制,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广泛认可,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年稳居江西省高校前列,是全国高校“就业工作50强”“先进集体”,22个分批次招生省份全部实行本科一批次录取。近年来,培养了以“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江西首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获得者”“小平科技创新团队”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学生,取得了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等为代表的国家级奖项奖励290余项(次)。

科研创新:学校现拥有轨道交通基础设施运维安全保障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水果智能光电检测技术与装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交通基础设施环境与安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等省部级科技平台35个。近5年来,承担各级科研项目3000余项,其中,“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国家级项目280余项,省级项目680余项,获各类科研经费总计4.26亿元;获得了以国家科技进步一、二等奖,江西省首个教育部人文社科一等奖和吴文俊人工智能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等为代表的一批重要奖励;获2018年度江西省科技奖11项,一等奖4项,占全省总数的近1/5,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300余篇,其中,1300余篇被SCI、EI、ISTP检索,1篇同时入选ESI“热点论文”和ESI“高被引论文”。获国家发明专利190余项、实用新型专利900余项;出版论著教材580余部。

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近2000人,其中专任教师1200余人,正副教授590余人。拥有“双聘”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青”、“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双千计划”人选、“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等省部级以上优秀人才170余人次。入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创新团队。

开放办学:学校先后与英国、美国、法国、俄罗斯等国家的40余所大学开展合作办学、学分转换及师生交流交换项目,合作培养国际化高素质人才。不断深化“政校、校企、校校”合作,先后与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铁科院、北京交大、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赣州市政府、南昌局集团公司等70余个单位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近5年累计接受社会捐赠价值总额1.65亿元。

党建思政:学校党委坚持将党建思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打造了以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全国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全国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工作者、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等为代表的一支工作队伍,培育了以“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培育项目、全国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等为代表的一批基层组织,形成了以“三礼”(国旗礼、上课礼、家书礼)、“五微”(微党课、微心声、微生活、微故事、微评论)、全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示范项目等为代表的一系列工作品牌。

社会声誉:学校是全国绿化300佳单位之一、江西省文明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江西)基地、江西省高校心理素质拓展及实训中心、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先后落户学校,是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网球队、田径队、武术队多次在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中摘金夺冠。连续16年获评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近5年来,系列改革经验和发展成效获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20次,被《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江西日报》、江西卫视等重要媒体广泛报道。

“天地交而万物通,上下交而其志同”。2013年,学校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办学”大讨论活动为先导,跑出了各项事业发展的“加速度”;2018年,又以“思想再解放、改革再出发、开放再提升、发展再加速”大讨论为抓手,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内涵建设。华东交大人将持续秉承“日新其德、止于至善”的校训,践行“团结、严谨、求实、勤奋”的校风,韬略百年,追求卓越,为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全国知名交通大学,实现“百年交大梦”继续扬帆起航!

 


华东交通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华东交通大学(国标码10404)。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808号。

第六条 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的华东交通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有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政策等,并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检查。委员由有关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组成。

第八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落实、保障、监督招生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成员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纪委监审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本着努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则,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各地高考报名人数及生源质量等因素,综合分析,制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预留计划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在录取过程中,坚持集体决议、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状况,适当使用。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原则上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省级招办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报考学校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要求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外语语种。但学校所有专业的公共外语必修课程为英语。

第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办规定计入投档成绩总分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十七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投档分、专业志愿顺序分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如投档分相同理科依次参考数学、外语、语文、理综成绩分专业录取;文科依次参考语文、外语、数学、文综成绩分专业录取;对高考综合试点改革省(市),按当地省(市)政策执行。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江苏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分专业录取;内蒙古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 考生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建筑学专业进校需加试徒手画,不合格者转入其他专业学习(考生成绩应达到转入专业在该生源省份的录取最低分)。

第五章  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体育类、艺术类录取办法

第二十一条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对象为国家一级及以上等级的运动员,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对象为国家二级及以上等级的运动员,考生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考试,按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体育类考生参加各省(市、区)组织的统一专业测试及全国高考,成绩均合格者按当地省(市、区)招办政策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江西省考生参加全省统考),合格者可填报我校志愿。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学生入学后将组织专业复查,如发现复查成绩与原专业测试成绩差异较大,经调查核实,认定的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各专业收费标准可到“华东交通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核定后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808号华东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

招办咨询电话:0791-87046576  传真:0791-87046574

纪委监审处电话:0791-87046566

学校网址:http://www.ecjtu.edu.cn

招生办网址:http://zjb.ecjtu.edu.cn

E-mail:zjbks@ecjtu.edu.cn

邮编:330013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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