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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文凭资格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由海内外十五位热心祖国教育事业的中青年学者(博士、教授)、企业家联合发起创办。
厦门南洋学院座落于著名的“海上花园”城市---厦门,这里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气候宜人,四季常青。
厦门南洋学院拥有良好的办学条件和一流的师资力量,在校学生近万人,是福建省发展最快、我国经济特区规模最大的民办大学。学院分仙岳、金尚、吕岭和翔安四个校区,有教学科研大楼、学生活动中心、大型学生综合餐厅、学生公寓生活楼10栋,并设有篮球场10个、羽毛球场8个、排球场4个和高标准的多媒体、计算机教室、语言训练室等。现有从厦门大学、清华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美国、加拿大等院校、跨国公司和研究机构聘请的专兼职教授、副教授、讲师600余人。并有从海内外特聘的
专家、学者、企业家不定期来校授课。部分专业实现了西北工业大学、厦门大学等重点大学联合开办。学院的教学原则是:以一流的师资保证一流的教学质量。
学院系科专业设置十分合理,紧密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的实际,充分考虑毕业生的就业去向,现设有6个院系50多个专业。厦门南洋学院特别强调学生实际能力的培养与锻炼,强调德、智、体、美、能全面发展。学院对每一个毕业生的基本要求是:既有扎实的业务功底,又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强的实际动手及适应社会的能力。学生毕业时,计划内统招专业由学院独立颁发专科文凭,其余专业在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并考试及格后,可获颁发国家承认的本、专科学历文凭,专科毕业生还可通过“专升本”续读集美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的本科文凭。
厦门南洋学院十分重视教育质量,学生入校后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在多次统考中通过率居全省前列,2005年1月在全国英语统考中名列厦门民办高校第一名。由2003级计算机网络专业学生钟小坚等同学组成的“挑战队”和“蓝逸网络队”在4003人参加的福建省2004年IBM电子商务软件设计大赛上夺得冠军。2006年12月,2005级计算机网络(1)班的刘强、田翠同学在福建省第十届高职学生技能竞赛中,战胜了来自全省32所院校的众多高手,一举获得专业计算机比赛第一名。
厦门南洋学院努力与国际教育接轨,充分发挥本院6位海外校董的优势,目前已与美国、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20余所院校建立联系,与美国普莱斯顿大学、美国格林瑞佛学院、加拿大剑桥国际学院、加拿大哈里斯学院、新西兰基督城理工学院、新加坡华夏学院已签定了合作办学协议,学生在国内完成相关课程后,可择优推荐到国外继续深造。
厦门南洋学院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政工干部+班主任+辅导员”的教育管理体制,配备了一批专兼职素质教育人员,学院十分重视党、工、团、学工作和社团活动,已有2000多名学生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共青团、学生会和学生社团月月、周周、天天有活动,全校已有60多个学生社团,校园生活十分丰富,团市委把学院团的工作作为厦门地区民办高校的一面旗帜。05级国际贸易(1)班学生王磊在香港举行的“2005亚洲小姐”竞选总决赛中,以高雅的气质、精湛的技艺和丰富的文化内涵获得冠军,展现了当代大学生德、智、体、美、能全面发展的精神风貌。学院设立了心理咨询中心,建立了心理咨询三级保健网,训练有素的心理咨询专家定期给学生解决各类心理问题。学院还设立了学生勤工助学中心,为学生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进行组织和提供服务,4000多名同学学习之余在校内外兼职工作。为了鼓励先进、弘扬正气,学院设有“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多种奖学金;学院接受海内外企业家的资助,设有“弘诚信”、“德瑞科”、“鑫艳”等企业奖学金。学院还在学生入校时为每位学生免费办理十万元的医疗保险。
学院坚持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原则,结合青年学生的特点,在业余时间为学生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娱乐等第二课堂活动、思想教育活动和社团活动。学院为具有业余爱好的同学们组织成立了艺术团、文学社、书法协会、创业协会、英语协会、PC俱乐部、吉它协会、棋牌社、漫画社、记者团、乒乓球协会、爱心社、模特队、篮球队、足球队等。每月从社会各界邀请一位优秀人士来校为学生做报告,让同学们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人才观并及时了解国内外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文化、教育、国防、两岸关系、电子商务发展、企业改革形势等,拓宽知识面,增强鉴别是非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厦门南洋学院坚持以人为本,走特色办学之路,特别注重学生的能力培养,强调“三型”----外向型,即要求每一个专业的学生都要会外语、懂外事、懂外贸、懂外交礼仪、知晓国际形势;复合型,即要求每一个学生的知识结构多元化,走向社会可以从事多种岗位的工作;应用型,即要求每一个学生不仅要学好书本知识,还要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厦门市劳动局在学院设立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学院成立了培训中心,为学生设置了一系列短期培训项目,除毕业证书外, 要求每位学生至少持有一本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强调“三项技能”----即要求每一个学生毕业前熟练英语听说、电脑操作和小汽车驾驶。
学院地处经济特区,厦门是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龙头城市,企业大量来校预订人才,人才供不应求。柯达、戴尔、沃尔玛、麦德隆、松下、TDK、ABB、灿坤电器等数十家《财富》500强跨国企业落户厦门,国内外200多家大中型企业与我院达成了学生就业协议,福建省最大的劳务输出机构 厦门中厦公司已正式将我院列为劳务输出人才培养基地,每年有1000多个国外就业名额优先供我院学生选择。2003届~2007届毕业生已在特区等地就业,就业率均超过99%。
厦门南洋学院正在建设占地近600亩的数字型、环保型、生态型的国内一流水平的大学校园,2006年秋季,新校园已部分建成并投入使用,06级3000多名新生已入住新校区。学院计划用6至8年的时间建成国内著名、省内一流的万人应用型本科大学,争取拥有职业教育硕士点。
学院特色与优势
厦门四面环海、四季如春、治安良好,是中国最美丽、最文明的城市之一。在2002年国际花园城市评比中,荣获第一名。2003年荣获“联合国人居奖”。
南洋学院书记由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副会长、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原国家重点大学党委书记、副省级干部李保义教授担任,院长由国家部级优秀教师、全国团十二大代表、中央台顾问鲁加升教授担任,执行院长由知名留美学者龚赋雷博士担任,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厦门市原副市长毛涤生教授分别担任学院专家顾问委员会主任和常任主任,著名相声表演艺术家牛群、“华人第一名嘴”张锦贵博士、美籍汉语言学博士Jeff Crosland等一批知名人士受聘为我院兼职教授。另外,还聘请了多年从事民办高校领导工作的经验丰富的副院长、教务长和一批海内外的资深教授、专家、企业家担任教学与管理工作。
学院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辅导员均为中共党员、大学毕业生和部队连排长以上干部。学生入校时学院还免费为每位学生投保十万元的医疗保险。
每位学生毕业前均须熟练外语听说过关、电脑操作过关、会开小汽车。
学院地处厦门经济特区,厦门是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龙头城市,企业大量来校预定人才,就业前景良好,连续五届毕业生就业率均超过99%。
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视察南洋学院后高兴地说:“厦门南洋学院办学起点高,时间不长,发展很快,很有希望。南洋学院开设的专业都是社会紧缺的专业,强调学生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培养,相信你们一定能为厦门、福建、国家乃至海外培养和输送更多的人才。”
学院被《人民日报》、中央台、《中国青年报》列为“中国优秀民办高校”。2002年获“中国民办高校学生就业创新奖”,被《发现》杂志评为“中国十佳民办大学”,被中国社会调查所评定为“社会满意单位”。2003、2004、2005年连续三届被《中国教师报》和《高中生》杂志评为“中国高中生最向往的民办高校”,被香港《大公报》列为“中国著名高校”。2004年被中国教育家协会等评为“全国民办教育百强学校”。2005年被中央教科所授予全国20所"人民满意的民办大学"、“中国十大优秀民办大学”, 被搜狐网、新浪网评为“中国十大民办高校”, 被国家教育部全国高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评为“全国学生就业实力十强民办高校”等称号。董事长、院长鲁加升教授先后荣获“中华爱国英才”、“新时代中国改革之星 -- 25位最具改革理念的中国知识界、政界人物”、“新世纪中国改革人物”、
“中国高中生最钦佩的民办高校校长”、“优秀民办教育家”、“中国十大杰出民办教育家”、“中国高校杰出校长”、“厦门市十大杰出创业青年”等称号,被《求学》杂志聘为资深顾问,被《中国民办教育》杂志聘为编委会副主任,被《21世纪教育》杂志聘为理事会副理事长,并当选区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
南洋学院的办学口号是:把每一个学生都当作自己的孩子,为农村的有志青年提供一个命运转折的机会,为城镇的有志青年提供一个成长成才的希望。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厦门南洋学院创办于2000年,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计划内统招民办全日制高职院校,由海内外热心教育的十五位学者、企业家联合发起创办。学校下设七个二级学院,多次荣获“中国十佳民办大学”等称号,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被厦门市政府列为重点支持升办本科院校。
学校坐落于美丽温馨的海上花园城市厦门,由瑞士著名建筑师设计,集数字型、环保型、生态型于一体,被誉为最美民办校园,教学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各类球场、田径场宽敞洁净;校内生活、校外公交便利快捷。学校努力与国际接轨,目前已与美国、加拿大、新加坡、台湾等30多所大学建立合作关系,学生在校修完相关课程后,可择优到国外合作院校继续深造。
第二条 为了确保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本章程所称的招生工作,是指经省教育厅批准并正式下达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招生层次和招生计划
第四条 学院全称:厦门南洋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4111
第六条 办学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文教区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九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民办)
第十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 2019年我院(校)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录取的新生入住厦门市翔安文教区南洋学院。学生入学后修完全部学业,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第三章 办学特色与就业
第十三条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走特色办学之路,特别注重学生综合素质与综合能力的训练与培养,强调“三型”——外向型,即要求每一个专业的学生都要会外语、懂外事、懂外贸、懂外交礼仪、知晓国际国内形势;复合型,即要求每一个学生的知识结构多元化,走向社会可以从事多种岗位的工作;应用型,即要求每一个学生不仅要学好书本知识,还要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第十四条 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办学,毕业生主要就业地区:厦门、福建、广东、浙江等沿海经济发达省、市。就业单位有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民营、外资和台资企业。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从2009年起列入首批闽台高职院校联合培养人才先行先试高校,与台湾中国科技大学、亚太创意学院、建国科技大学、亚洲大学、友达光电(厦门)有限公司、台湾天心资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香山国际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台湾罗丽芬集团等签订了“校-校-企”联合培养人才协议。学生在我校学习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等课程,在台资企业进行顶岗实习实训,部分学生去台湾高校进行专业课学习一年。学生完成三方共同制定的教学计划后直接推荐到台资、外资企业就业。
第四章 招生要求
第十五条 我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六条 各个专业均无性别限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由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成立以学校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严格按教育部和福建省主管部门核定的当年招生计划和学校制定的招生规则进行招生。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对学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表决,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制定,以及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十八条 成立以学校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高校招生委员会颁布的有关高校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充分体现“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实行按院校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考生,专业安排根据“专业清”模式,即按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安排专业,对第一专业上线考生数未达到计划数的专业按专业顺序递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情况可调剂到相关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以各省统考成绩为准。最低控制线为各省高招办划定的文化、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艺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专业成绩同分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分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
第二十一条 浙江省考生,录取时执行《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江苏省考生,根据江苏省招生录取办法及我校的情况,对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
第二十三条 执行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的相关细则。
第六章 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
第二十四条 严格执行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1、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我院网站。
2、住宿费收费标准(闽价费[2012]324号):
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1500元/生.学年(安装空调)。
3、代办费收费标准:
教材及考务费:每人每学年700元,每学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毕业前余额退还。
生活用品:新生入学时一次性缴纳代办费680元。代办费由学院代收代支,严格遵守“专款专用,不得盈利”的原则。
4、体检费:30元/生。
5、退费办法:
凡各种原因退学的学生,按照(按闽价费〔2013〕41号)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七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五条 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报到,并按我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未能按时报到的,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请假一般不超过十天。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1、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录取通知书;
2、厦门南洋职业学院主页(http://www.ny2000.com)公布;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和社会发布高考录取信息的各种渠道。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法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通过登录我院官方网站查阅我校办学情况、招生资讯。
学校招生办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文教区南洋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61101
招生办咨询电话:0592-5115299 8807119(24小时)
招生办传真:0592-5061178
招生监察、投诉电话:0592-7769396
网址:www.ny2000.com 电子邮箱:xmnanyang@163.com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9年秋季招生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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