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所在地:天津市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tianshi.edu.cn/

电话:022-82113117;022-82136122

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源泉路15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天津天狮学院是由天津天狮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兴办,于2008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其前身为1999年7月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天狮职业技术学院,目前是天津市唯一一所民办本科高校。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天津天狮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李金元先生任学院董事长,天津市原副市长陆焕生教授任学院名誉院长。

    天狮集团是一家涉足零售、旅游、金融、国际贸易、电子商务等诸多领域,融产业资本、商业资本和金融资本于一身的跨国企业集团。天狮集团业务辐射190多个国家,在11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分公司,并与全球二十多个国家的一流企业结成了战略联盟。

    天狮集团始终奉行“来源于社会,服务于社会”的公益理念,义不容辞地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截止到目前为止,慈善及公益事业的投入共计超过十五亿人民币。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大地震后,天狮集团为地震灾区的捐款捐物超过两千三百万元。2010年4月14日,玉树地震发生后,天狮集团第一时间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首批捐赠二百万元人民币和价值五百万元人民币的赈灾物资。从汶川到玉树,天狮集团累计捐赠超过三千万元。多年来,李金元总裁心系教育,先后出巨资建立或资助许多急需帮助的教育机构和个人,其中包括:西藏、新疆的部分贫困学校, 20多所天狮博爱小学,天狮西部人才培养计划,河北沧州部分中小学,北京行知农民工子弟学校等等。

    建立一所高水平大学一直是李金元总裁回馈社会的重要途经与方式。11年来,天狮集团已累计投入6.7亿多人民币,使得学院已经具有了相当规模,软、硬件整体实力水平均取得到了较大提高。而且,以学院为基础,一所规划用地面积3.2平方公里,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学生达到3万人,规划设置20个学院和120个专业的天狮国际大学,目前已经完成了规划与设计。

    天津天狮学院的办学宗旨是立足天津、服务天津、面向全国、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学院现设经济管理学院、电子与计算机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生物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商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现开设普通高等教育12个本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市场营销、财务管理、英语、艺术设计、动画、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自动化、通信工程、生物工程;12个高职专业: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技术、商务英语、国际贸易实务、涉外旅游、电脑艺术设计、影视动画。全日制在校生3400多名,来自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

    学院占地688亩,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校舍建筑16.05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10.06万平方米,学生公寓4.8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796.14万元,实验、实训室47个,多媒体教室31个和7个语音室,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34万册、电子图书35万册。学院建有400米塑胶跑道的标准田径运动场、体育中心(一层为25×50米标准游泳馆、二层为综合运动馆)、体育馆、以及篮、排、网球场。千兆主干校园网的2000余个信息点广布校园。

    学院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突出、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231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43人,占专任教师的18.61%;具有副高级职称的59人,占专任教师的25.54%;中级职称60人,占专任教师的25.9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93人,占专任教师的40.26%。

    学院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发展的道路,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办学理念,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依托集团、服务天津、面向全国、办出特色”的思想指导下,按照“基础实、能力强、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在强化实践环节、培养创新精神方面体现学院办学特色。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结合学院优势条件,形成了以工、管为主,工、管、文、经协调发展的专业设置格局。

    学院大力建设校外实训基地,目前已与微软、天津天地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28个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为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开辟了绿色通道。

    天狮集团投资70多亿元建设的“天狮国际健康产业园”占地1300亩,是一个集产品研发、中试孵化、医学生命研究、国际物流、国际培训、国际旅游等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园区。“天狮国际健康产业园”为学院走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与示范基地,同时为学院优秀毕业生提供了广阔的就业空间。

    学院设立了经济管理类、计算机类、电子类、电脑艺术类技术职业技能鉴定站,具有27个职业资格考试认证权,学生双证书率达85.5%,为他们创造了职业准入条件。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平均在95%以上。

   学院在办好普通高等教育的同时,发挥社会服务功能。经天津市教委批准,学院开办成人高等教育,并承办天津大学网络教育学习中心。现开设成人高等教育专业有:计算机应用技术、艺术设计、旅游管理、市场营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影视动画等。

   学院坚持国际化办学,学院与英国、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国家多所著名大学等建立了校际合作交流关系,努力推动学院国际化进程。学院举办英语强化、国际留学预科等多种项目,聘请外教来校授课,强化英语教学,增强学生英语运用能力和国际交往能力。

    为了激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院不仅设立了完善的校内奖学金制度,还全面落实国家奖助学金政策,所有奖助学金覆盖面达35%左右。

    建院11年来,学院以严格的教学管理、良好的教育质量取得了很高的社会声誉,先后荣获“天津市先进民办学校”、“天津市文明学校”、“天津市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地处京津黄金走廊的天津天狮学院正向国内一流民办本科大学的宏伟目标阔步迈进,我们张开双臂热诚欢迎有志学子来学院共同实现美好愿景、创造灿烂辉煌的未来!


天津天狮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天狮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天狮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天狮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天津天狮学院

2.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4.学校代码:10859

5.学校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翠亨路128号

6.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天狮学院是由天狮集团投资兴办,于2008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院前身为1999年7月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天狮职业技术学院,是天津市唯一一所民办本科高校,其业务主管部门是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天狮学院立足于天津,服务于京津冀,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主,目前在校生7000余人。天狮集团投入巨资,在天津天狮学院基础上异地扩建天津天狮学院新校区(以下简称新校区)。新校区位于天津武清开发区内,坐落于龙凤河南岸,占地2288亩。整体建筑规划210万平方米,分三期施工建设,整体建设完成后,拥有设施完备的教学、学习和生活、活动设施,可容纳40000余名学生在校园内学习、生活。学院教学设施先进,师资力量较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健全,教育教学质量较高。学院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着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近年来,学院生源质量逐年提高,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天狮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方面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天津天狮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日常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

第六条 天津天狮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专业共计31个,其中生物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护理学、劳动与社会保障、财务管理、电子商务、英语、汉语国际教育、动画、药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14个专业按照专业招生,其他17个专业按照专业大类招生。具体分类如下:国际商务、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学专业按照“工商管理类”招生;保险学、金融学专业按照“金融学类”招生;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按照“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招生;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专业按照“电子信息类”招生;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学专业按照“医学技术类”招生;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专业按照“设计学类”招生。考生在填报我校专业志愿时,填写相应的专业(专业大类)即可。

第七条 天津天狮学院根据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学院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使用该预留计划。高职专业不预留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院严格执行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民办高校收费标准,高职生学费:普通类专业8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9500元/生·年;本科生学费:生物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英语、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类18000元/生•年,劳动与社会保障、财务管理、汉语国际教育、电子商务、工商管理类、金融学类15000元/生•年,护理学、药学、医学技术类20000元/生•年,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动画、设计学类专业22000元/生•年。住宿标准1500元/生·年。收费标准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本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天津天狮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 学院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录取执行考生所在地招生委员会的录取规定。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不足,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二条 安排专业时,学院依据属地招生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文科生依次比较单科成绩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生依次比较单科成绩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如果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护理学、药学、医学技术类专业原则上只招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对江苏的考生,根据江苏省招生录取办法以及我校的情况,对江苏省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是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同等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优秀考生优先录取。安排专业时,学院依据属地招生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录取原则与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相冲突时,执行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

第十四条 学院各专业招收考生不设性别限制,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五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和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学院非英语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 凡被天津天狮学院录取的学生,学院将录取通知书以邮寄的方式寄出。

第十八条 学院系民办高校,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入学时,经初步审查通过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同时将配合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按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第一学年在所属学院按大类培养,不分专业,第一学年末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在所属专业大类中选择专业。学生申请转学科大类和专业分流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天狮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按人才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天狮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高职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天狮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天津天狮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对考生及其家长因受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欺骗而造成的伤害,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9年度天津天狮学院本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天狮学院有关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一律废止。

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天狮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由天津天狮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报考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www.tianshi.edu.cn

联系电话:022—82113117;022—82136122

招生办公室E-mail:tianshizhaoban@126.com

学院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翠亨路128号

邮政编码:301700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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