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了解学校的基本信息
校园简介
了解学校的历年章程
院校招生
了解学校的招生计划,录取分数
校园风光
查看学校的风光
学校信息
校园简介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是全国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联盟发起单位、副主席单位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单位、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学校前身为创办于2004年的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等院校,2018年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发布的《2018福建省普通高校发展潜力监测报告》中指出我校2017年办学发展潜力位居福建省民办本科高校首位,其中资源整合、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综合声誉等指标均位列民办本科高校第一。
学校立足海西,面向全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秉承举办者吴钦明先生“教育是一种大爱”的情怀,积极倡导“善心、善言、善行”的教育理念,经过福外人十余载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砥砺出“融会中外,经世致用”的校训精神,孕育了“崇德、勤学、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不断推动学校事业向前发展。
学校地处素有“海滨邹鲁、文献名邦”美誉之称的福建省省会福州门户长乐区,占地面积13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37余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1000余万元,图书馆馆藏各类纸、电图书资源300万余册,各类实验室100余间,校外实训基地260余个。
学校构建文、经、管、艺、工、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拥有外国语言文学、工商管理2个省级重点学科。现有外国语学院、财金学院、经管学院、理工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公共教学部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等7个二级教学单位,以及创新创业学院等教学平台。拥有英语、日语、翻译、法语、西班牙语、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金融学、电子商务、经济统计学、投资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会计学、资产评估、物流管理、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土木工程、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环境设计、动画、美术学、广播电视编导、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学前教育等31个本科专业,全日制本科生16200余人。
学校实施“质量立校”发展战略,现有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7项,省级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5项,省级公共基础课实验教学平台项目4个,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学基地项目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项,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4个,省级创新创业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项目2个,省级本科教学团队2个,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类)9门,省级“思政课程”“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精品项目2项,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应用型本科规划教材9本,省级优秀特色教材4本,省级创新创业校本教材1本。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发展战略,坚持“培、引、聘”并举,通过实施“双百人才工程”、“引智工程”等一系列举措广纳贤才,目前已拥有一支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福建省优秀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为引领的素质优良、德才兼备、不断优化的师资队伍。现有教师中,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长江学者讲座教授1人,共计29人次先后获评或获批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福建省高校教学名师、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福建省引进ABC类高层次人才、福建省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闽江学者讲座教授、福建省“新世纪优秀人才”和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现有专兼任教师900余人,80%以上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40%以上教师具有高级职称。同时还聘任了来自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外籍教师。投入2000多万元建成5400多平方米的教师发展中心,成为教师科学研究、经验交流、职业成长、信息化教学资源建设的重要场所。重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作为师德建设目标,落实在日常管理和教学中,良好的师德风尚在学校蔚然成风。
学校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建有福建致公经济研究院、郑振铎与闽海文化研究中心、中特理论研究中心、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中心、现代服务业大数据应用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银行与金融研究院等科研平台。近年来,获批各级各类课题669项,其中省部级以上项目64项,获授权专利430项,主编出版学术著作30部,在SCI、SSCI、CSSCI、CSCD、EI等各类刊物发表论文2504篇。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中国科教评价研究院最新发布的《2018中国民办本科院校及独立学院科研竞争力评价研究报告》,我校2018年科研竞争力排行位列全国民办高校第16名,多年蝉联福建省民办本科高校第一名。
学校实施“特色兴校”发展战略,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调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注重专业教学与外语教育深度融合、专业素质与创业素养兼修并蓄,先后开设了“国际化视野精英班”和创新型人才培养实验班。毕业生以“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道德优良,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创新精神”的特点,深受社会和用人单位好评,历年就业率均在95%以上。在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的《2018福建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发展监测报告》中指出2017届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指数位列福建省本科高校第四,位居福建省民办本科高校及独立学院首位。大部分毕业生已在各自的行业部门中发挥着骨干作用,越来越多的知名企业把学校作为长期合作的人才培养储备基地。
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创业能力。建成1.6万平方米校内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现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40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18个,获评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师资培训基地、福建省众创空间、福建省“互联网+”电子商务培训基地、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准园、福建省巾帼创新创业示范基地、退役军人创新创业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示范基地。先后获得“教育部2017年度50所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和“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综合奖(全国仅16所民办高校获此殊荣)”等荣誉。
学校积极推动国际化办学,着力推动闽台交流融合,是福建省第一所取得招收来华留学生资质的民办本科高校、第一所具备港澳台地区本科招生资质的民办高校、首批与台湾高校开展合作办学试点院校、首批获得福州市海外华文教育基地称号的高校、福州市聘请外国文教专家优秀单位。学校先后与英国普利茅斯大学、安格利亚鲁斯金大学,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新西兰梅西大学、思图迪-法国高等商业与艺术学校联盟,比利时列日省立高等专业学院等20多所国外高水平院校开展本硕联合培养、交流生、学生短期游学、教师互访、讲学进修等多方面的合作;与我国台湾地区亚洲大学、义守大学、树德科技大学等10余所高校建立教学与科研合作关系。学校定期举办来华国际夏、冬令营,推广华文教育,推广中华文化;招收了一大批来自越南、泰国、尼泊尔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际学生,参与中外人文交流,积极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贡献。
学校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办学至今,先后荣获“中国民办高校教育优秀学校”“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福建省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文明学校”“福建省首届文明校园”“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福建省先进教工之家”、首届全国青运会“突出贡献奖”“平安校园”等殊荣。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国台办网站、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人民网、光明网、中国经济网、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福建教育电视台、福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对学校办学作了多角度报道。
展望未来,我们将进一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动应用型转变建设,不断深化体制改革,持续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朝着“一流民办大学”的目标稳步前进。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国标代码13762),英文名称为“Fuzhou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Studies and Trade”;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办学地址:福建省福州长乐区首占新区育环路28号。
第三条 学校概况: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学校,是全国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联盟发起单位、副主席单位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单位、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2017年被教育部评为2017年度全国创新创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中国科教评价研究院在《2018中国民办本科院校及独立学院科研竞争力评价研究报告》显示,我校2018年科研竞争力排行位列全国民办高校第16名;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的《2018福建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发展监测报告》中指出,我校2017届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指数位列福建省本科高校第四;中国校友会网发布《2019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高考志愿填报指南(校友会版)》指出,我校位列全国民办高校第十五名,跻身中国顶尖民办大学。学校地处福建省会福州门户、素有海滨邹鲁美誉的福州长乐区。学校现设有31个本科专业,构建文、经、管、艺、工、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2019年招生计划经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具体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以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三章 专业要求
第五条 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第六条 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以及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对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在各省(区、市)录取专业分配上均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直到专业计划完成)。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具体要求执行,若无具体规定,将综合考虑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按单科成绩排列顺序: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分数情况调剂到相关专业。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九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
1.其他省市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按生源省制定的录取原则执行,无具体规定的,参照我校制定的福建省艺术类录取原则执行。
2. 我校在福建省艺术类招考中安排在本科批B类(含美术类、编导类)录取,录取实行按专业志愿“一档多投”,专业成绩以福建省统考成绩为准,投档时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要求不低于福建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
(1)福建省美术类专业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志愿,投档录取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统考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平行省内特征分排序;经二次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经申请获批后,文考成绩可在线下20分以内、专业成绩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征求志愿录取。
(2)福建省编导类专业考生,报考我校编导类专业志愿,投档录取按编导类综合分=(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加分)×60%+专业统考成绩×2.5×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按平行省内特征分排序。经二次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经申请获批后,文考成绩可在线下20分以内、专业成绩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录取及确定专业。
第十一条 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出现生源不足的情况,将根据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制定的降分政策,进行申请降分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无任何限制。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举报监督电话:0591-83560939。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
根据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方能注册。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文件要求执行,具体标准将向学生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五条 住宿费标准
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文件要求执行,具体标准将向学生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六条 学费退费办法
学生注册后,因故转学、退学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退学办法,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费〔2013〕41)文中规定的退学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奖助学措施
第十七条 凡经学校统招录取的本科考生,均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各类奖助学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从学费收入中提取6%,用于在校学生的奖励与资助。建立了“奖、助、减、勤、缓、补、贷”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奖学金。
1.经学校统招录取的本科考生,可享受以下奖励政策: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学科竞赛专项奖学金、思想品德类奖学金、学术研究类奖学金、创业奖学金、考研深造奖学金、文体类奖学金、外语学习类奖学金、专业学习奖学金、优秀毕业论文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境外深造类奖学金等数十项校内奖学金。
2.经学校统招录取的本科考生,可享受以下助学政策:
(1)勤工俭学岗位、特殊学生学费减免等校内助学政策;
(2)设立“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教育发展基金”,资助家庭贫困学生。
第七章 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福州外语外贸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可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者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fzfu.com/
招生办网址:http://zsb.fzfu.com/
招生办邮箱:83560666@163.com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长乐区首占新区育环路28号
邮政编码:350202
招生咨询电话:0591-83560666 83596666
联系人:石老师:17706906743 陶老师:17706900421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以往规定凡与本章程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章程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校园风光
链接-合作教育招生网欢迎教育机构、媒体、高校、出版机构等联系合作 合作热线:010-60685631 邮箱:chinazjzs@126.com
【报案平台】- 【区域合作】- 【广告合作】- 【公司介绍】- 【诚聘英才】- 【营业执照】- 【网站声明】- 【网站介绍】
投诉电话:010-60685631 投诉邮箱:chinazjzs@126.com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开放东路—号209室
高考、招生考试、高校招生计划、简章、重点院校、普通高校、民办院校、分数线查询—教育招生网为您择校提供便捷服务
北京东方鹏翔网络科技公司主办 京ICP备13039119号-2 京公网备案信息11011602000545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