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福建省教育厅

所在地:福建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www.fjjgxy.com

电话:0591—83646556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127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福建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以培养司法警官和政法人才为主的法律类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全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培训基地和监狱劳教工作理论研究中心。学院创办于1985年,前身为福建省警官学校,1997年被评为省部级重点中专,1999年跨入了国家级重点中专的行列,20042月,经省政府批准建立福建警官职业学院。

建院以来,院党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把握学院发展方向,进一步明确学院“立足本系统、面向全社会”的办学定位,确立了“有特色立体型、重质量创品牌”的发展思路,努力构建教学与科研并举、警察类与非警察类教育并存、专科与本科并轨、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并重的立体办学模式,努力创建重点专业和精品课程,打造办学品牌,不断提升教育教学和科研质量,推进学院可持续发展。

学院始终贯彻“从严治警、依法治校”的办学方针,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行业为依托,以质量为中心,以技能培养为重点,以人才为核心,以改革为动力”的办学指导思想,突出严格的警务化管理和专业技能训练相结合的高等警官职业教育特色,注重培养学生具备严谨雷厉的纪律作风、秉公执法的职业道德、良好过硬的警体技能和职业技能。学院现开设刑事执行、刑事侦察、司法社会工作、安全防范、心理矫治、法律事务等专业,拟增设禁戒毒、民事执行等专业。学校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完善的教学设施,为培养造就高素质的现代警官和政法人才提供了优越条件。

新时期,福建警官职业学院正以更加矫健的步伐,遵循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规律,进一步更新观念,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大力实施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工程,推进教育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努力把学院建设成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一流警察院校。

 


福建警官职业学院于2004年2 月经福建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政法类全日制普通高等警察学院。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并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福建警官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733)

2、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

3、层次:专科(高职)

4、学制:三年

5、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127号

二、招生计划与方法

(一)招生计划:2009年面向福建省计划招收社会工作(社区矫正方向)、心理咨询、法律事务、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和涉毒人员矫治七个专业高职专科生600名,分专业招生计划与代码以福建省高招办编制的《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本》为准。

(二)招生对象:参加2009年高考(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的应往届高中(文史、理工)、中职(政法)毕业生。
学院严格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还要求:

1)面试:学院将于7月份在我院组织面试工作,欢迎2009年高考成绩上专科线的考生来我院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可咨询省、市、县或我院招生办)。

主要面试内容:① 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7年9月1日后出生)。②身高:男生168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 ③ 视力:左右单眼裸视力5.0以上(单纯近视视力可矫正者适当放宽),无斜视、色盲、色弱;④ 肝功:无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⑤ 其他:五官、体形端正,无重听、口吃,动作及反应敏捷机警等。

2)政审:面试合格的考生按规定的时间与要求,将政审表寄回我校审定。

(三)录取办法

请面试合格的文史、理工类考生在“专科提前批”志愿表中第一志愿填报我院;面试合格的政法类考生在“高职单招批” 志愿表中第一栏填报我院。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坚持“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第一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一专业录取不满后进入第二专业进行录取”的办法。

(四)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1、在省教育厅、省高招办的相关媒体上公布。

2、在招生结束后,学院及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招生领导与监督

1、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招生工作的信誉。

2、学院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制定实施我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规定。

3、学院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监察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学生管理与就业

学生在校期间实行警务化管理,统一着人民警察制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收取学费6000元/生·年,住宿费530元/生·年,颁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以及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等。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按国家规定颁发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毕业生实行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就业原则。毕业生根据当年人民警察、公务员录用政策,择优录用;学院积极创造条件,择优推荐政法岗位就业。

四、其它

网址:www.fjjgxy.com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127号            

邮编:350014

招生监察电话:0591—83645321

招生咨询电话:0591—83646556、83646712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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