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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创办于2001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百年省属高等学府福建师范大学和菲律宾爱国华侨共同举办,明确为非营利性办学,按新机制和新模式运作的独立学院,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教育,是福建省最早的独立学院之一。
学院坐落于福建泉州南安市,有康美、美林、江北三个校区,现有占地面积近700亩,规划面积1000多亩。校园环境宜人,人文气息浓郁,具有完备的教学、实验、文化、体育和生活设施。
学院依托福建师范大学的优势学科,努力创建特色专业,目前设有计算机信息学院、光电信息学院、商学院、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人文学院及土木工程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共开设涵盖理、工、文、管、经等学科门类的26个本科专业,在校生7000多人。
学院与近180家知名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了教学实习实践基地,构建人才培养合作关系,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优质平台;开展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借力”企业资源提升办学实力,分别与森源家具集团、奋安集团、速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永辉集团、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共建“森源班”、“奋安班”、“速腾班”、“永辉班”和“中软班”。福建师范大学对学院的教学和管理负责,专业课由福建师范大学相关学院派出教师与本院专职专任教师共同承担,有力地保证了办学质量。先后获得2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6个省级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1个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群、1个省级软件适用人才重点培训基地、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7个教育部高教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6门省级精品课程、9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1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202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大学生筑梦空间获“福建省巾帼众创空间示范基地”称号。
近年来,学院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屡创新高,2007年、2008年、2010年获福建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2011届、2012届、2013届、2014届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8%以上,2015届、2016届、2017届毕业生就业率高达100%,就业质量和就业层次稳步提升,得到社会各界高度赞誉和广泛认可。
学院实施人才强校和特色兴校战略,依托“母体学校”,充分利用独立学院灵活的办学机制,强化建设管理,构建了一支质量优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富有活力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391人,其中1人获得省级教学名师、2人获得省级优秀教师、2人获得省五一劳动奖章、1人获省级师德标兵荣誉、1人入选“福建省教育厅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养计划”、1人被中国翻译协会授予“资深翻译家”称号、20人入选泉州市高层次人才、8人获评泉州学科、专业带头人等。学院积极推动教学科研上水平、上台阶,现有省、市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30多项,横向项目21项,国家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发明专利75项,外观发明专利8项;教师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论文880多篇,出版教材专著49部,1部主编教材入选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获得省高等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2项;1项校企合作项目获第三届福建省食品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教师荣获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屡获省“优秀教学案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入选全国“优秀教学案例”。
学院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培养基础实、素质高、技能强的人才为目标,重视学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近年来,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比赛佳绩频传。其中,学生参加福建省第十四届大学生运动会夺得7金14银9铜的佳绩;学生先后获第五届至第七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国赛铜奖1项,省赛金奖2项、银奖9项、铜奖7项;在第五、六、七届“用友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设计暨沙盘模拟经营大赛中获福建赛区亚军1项,福建赛区季军2项,并获第七届全国总决赛二等奖1项;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荣获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专业竞赛中,学生荣获国家级奖项400余项,其中有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荣获一等奖1项、三等奖1项;第七届“华为杯”中国大学生智能设计竞赛全国总决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唯一一所获得一等奖的独立院校);“新华三杯”2017年全国大学生IT技术大赛一等奖1项,三等奖5项;“绮丽杯”第15届中国时装设计“十佳新人奖”、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艺术设计类二等奖、2013年台湾时装设计最佳单项奖(大陆地区唯一入围并获奖)及全国大学生艺术节广告大赛铜奖等佳绩。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筑梦空间”荣获“2017年度福建省巾帼众创空间示范基地”称号。学院也多次获评福建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福建省“平安校园”、福建省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高校“农校对接”与学生食堂采购工作先进院校等荣誉称号。
学院充分利用闽南侨乡特色,密切与海外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的联系,寻求更大支持;积极推进与福建省侨联合作,成立惠侨创新发展中心,分两期捐资1亿元,用于扶助归侨、侨眷和全省侨联定向扶贫地区所有报考我院的学生,助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人文交流,构建战略合作框架,着力打造福建省基层侨联干部培训、面向海内外开展华文教育的重要基地。
作为一所快速成长的学院,学院将继续坚持“学生成才、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办学宗旨,秉承“仰望星空、脚踏实地”的校训,发挥地处重点侨区和闽南金三角的区位优势,积极探索新的办学机制与办学模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将学院建设成为一所立足闽南,面向海西,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具有侨乡特色、在海峡两岸具有一定影响的高水平应用型民办本科高校。
高校招生章程-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相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校简介
1、院校代码:12993
2、学校全称: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3、学校地址:福州永泰葛岭学院路1号
4、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
5、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6、证书种类: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7、招生部门及联系电话: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 0591-83909903
二、考生要求
符合国家及各省有关高考报考条件,男女比例不限,我院入学后主修外语语种为英语。
三、专业设置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目前经教育部审批并备案的专业有电子商务、风景园林、工程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投资学、统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法学、广告学、城乡规划、英语、会计学、财务管理、工程造价、商务英语、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26个专业。
四、收费和退费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电子商务、风景园林、工程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投资学、统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法学、广告学、城乡规划、英语、会计学、财务管理、工程造价、商务英语等26个专业,学费标准:待定
2、住宿费:学院统一安排住宿,按每人每学年1500元(公寓)收取;
3、退费办法: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统一规定办理退费。
五、招生计划和学习年限
1、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录取期间调整计划使用原则和办法:录取期间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之后,根据生源情况,按照各省教育厅的规定办理调整计划手续,并及时向社会考生公布。
3、学习年限:四年全日制
六、专业录取规则和实施办法
1、每一轮投档的非美术类考生,院校志愿采用“分数优先”,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直到专业计划录满为止。
2、艺术类(美术类)本科招生录取时按“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预录取排序,其中综合分=美术省级专业统考分×1.5﹢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0.4,小数点取7位数。在综合分同分的情况下美术类(文史)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的成绩依次排序,美术类(理工)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成绩依次排序。
3、东方学院执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照顾政策的相关细则。
4、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
七、申诉渠道及办法
1、我院成立“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录取工作,考生如对录取过程有异议可以到我院纪检监察小组提出申诉,申诉举报电话0591-83604959。
八、其他
1、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收费标准如因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或政策变更,按新规定执行。
2、新生入学体检复查后遗留问题的处理,由招生办协同教务处按规定执行。
3、分专业招生计划等更多信息以省教育考试院的公布为准。
4、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福建省福州市永泰葛岭学院路1号 邮编:350017
网址:http://www.fjdfxy.com
传真:0591--83606888
招生咨询电话: 0591— 83909902 83909908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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