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福建省教育厅

所在地:福建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www.qzfzfz.com

电话:0595-88738066

地址:福建省石狮市学府路一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概况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是由福建省政府批准的具有颁发国家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福建石狮市,位于“海上丝绸”之路起点城市泉州和经济特区厦门之间,与台湾隔海相望,占地面积330亩,建筑面积10万余平方米,教职员工170余人,双师型素质教师80余人。学院还常年从东华大学、天津工业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西安工程大学等10多所全国知名高校聘请校外教授、专家60余人。

  学院依靠泉州地区雄厚的纺织服装产业基础,专业设置紧贴市场需求,面向全国招生,开设了服装、纺织、印染、鞋类、电子商务、工程管理、会计、经贸等31个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专业,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地方产业发展培养了数以万计的技术技能人才,毕业生供不应求,就业率高达99%以上,《中国教育报》、《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等媒体多次报道我院的办学特色和办学成效。

  学院教学、实训设施完备,建有省级服装工程基础实验中心,服装设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法国力克服装CAD实验室、美国Datacolour测配色实验室、格博服装CAD/CAM实验室、时装表演厅、美容与化妆室、服装工艺印花实验室、针织服装工艺室等23个实训场所。与法国力克时尚智能制造中国研究中心合作,建立法国力克时尚智能制造中国研究中心泉州纺织服装学院分中心,配备最新版的法国力克公司软件系统,图形输入板、数字化仪,图形输出设备,可同时容纳 50 位学生实操。该软件具有世界领导地位,引领着世界服装CAD的发展方向,并收录了全球各个人种和民族的服装人体参考数据,是全球排名第一的人体服装数据库,是我院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等专业的重要实践场地。此外,校内还建有纺织染整企业1家,服装制作企业1家,电商企业1家,校外建有实训基地100多个。

  学院校际合作、校企合作成绩斐然:与法国国际时装学院合作举办服装设计专业;与英国肯辛顿—切尔西学院、斯特拉福德学院在服装、艺术与设计、美容医疗等方面进行人才培养和科研的深度合作;携手富贵鸟、九牧王、七匹狼、三福集团、南泉制衣、荣誉酒店等大型知名企业,开展订单培养、联合培养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华宝集团、凤竹集团等十家企业开展“二元制”人才培养。为此,我院“纺织服装技术专业群”获批“福建省职业院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我院办学质量享誉海内外:副院长、专业带头人、被誉为“中国婚纱第一人”的蔡美月女士登上纽约国际时装周举办专场秀,向全球时尚界人士展示中国的创意力量及时尚而精湛的千年闽绣工艺;毕业生曾玲玲获第十届CCTV模特电视大赛海峡赛区总冠军、获“中国十佳职业时装模特”称号;不少毕业生活跃在纺织、服装设计、贸易等领域,经过短暂的岗位锻炼后就建立了自己的设计工作室、创建了属于自己的品牌,开办了独立经营的公司,或者在跨国公司、国内上市公司负责几个国家、几个省份的业务,在纺织服装、商务、管理等各方面表现突出。每月到我院招聘毕业生的企业络绎不绝,最近几年学院培养的毕业生无法满足旺盛的人才市场的需求。


高校招生章程-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2019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国标代码、办学类型等:

学校名称: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

院校代码:12711(全国代码)

办学地址:福建省石狮市学府路一号(邮编:362700)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章      学院简介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成立于2001年,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全日制文凭资格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面向全国招生。学院坐落于国务院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中国首个东亚文化之都、海上丝绸之路起点、海峡西岸经济区最大经济中心城市——泉州。 

 

第四章    招生机构

第三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宣传等重大事宜。

第四条  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2019年我院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六章    录取对象及录取规则

第六条  招生对象:2019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新疆面向“汉考汉”招生。

第七条  录取方法: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模式。

第八条  录取规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九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以所在省统考成绩为准。考生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条  执行各省制定的加分和降分录取政策。

第十一条  体检限制:各专业考生的体检均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服装系、纺织系专业要求:色觉正常,手脚功能正常。

考生体检不符合专业要求的,但符合有关转专业规定的,可申请转到相关专业就读。

第十二条  各专业招生均不设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七章    录取查询

第十四条录取的新生将在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招办网站和我校网站(http://www.qzfzfz.com/zsw)上公布,最终录取结果以收到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2019年我校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及学校最终确定公布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第九章    学历文凭

第十六条  颁发证书校名: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

第十七条  学历证书种类:对在校修满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学分的学生,颁发给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第十章    奖、助学金的设定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奖学金制度,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符合条件的贫困生、特困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人每月可领取250、400元,一年按10个月计算。

第十九条  学院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学生勤工俭学岗位。

第二十条  学院酒店管理专业的困难学生,可由合作企业提供学费资助(需签订三方协议)。

第二十一 条  新生入学时,贫困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国家政策由考生生源地负责解决。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95-36107666  

投诉电话:0595-36107788

网  址:http://www.qzfzfz.com

咨询QQ: 110979338

邮 箱:626064513@qq.com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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