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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厦门华厦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是一所有着20多年办学历史、特色鲜明、社会声誉良好的应用技术型大学。学校地处著名海上花园城市——厦门,毗邻沿海高铁枢纽站——厦门北站,人流、物流、商流、信息流汇聚。
厦门华厦学院于1993年在时任厦门市政协主席蔡望怀的倡导下,由厦门市政协发动社会力量捐资创办,是厦门市委、市政府重点支持的民办非营利性质的新型社会主义大学。创办伊始,学校董事会就坚持“零回报”办学模式,董事会成员不取分文酬劳;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定位,学校法人资产不转移、不分割、不流失,并且建立了风险保障基金,属完全公益性的教育机构。2001年学校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纳入全国统一招生,由民办厦门华厦学院更名为厦门华厦职业学院。2015年教育部同意在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基础上建立厦门华厦学院,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应用型人才。2016年学校加入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开启了建设应用型本科高校的新征程。
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历任校长均为各专业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且具有国内重点高校行政管理经验。学校现任校长是杨芃原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美国麻省州立大学,获博士学位,中国人类蛋白质组织理事长,国际蛋白质组织理事,国家蛋白质基础研究专题专家组成员,复旦大学生物医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党委书记由省市委组织部,省市委教育工委委派。学校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发挥民办高校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思想政治工作为抓手、以党建品牌为引领,形成了“1235N”的工作模式,助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党政领导班子精诚团结,形成董事会的领导核心、校领导的行政核心和校党委的政治核心“三位一体”的合力与向心力,为学校的改革创新和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办学条件与规模】
学校校园占地560余亩,已建成一个集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活动中心、行政办公楼和运动场馆于一体的现代化智慧校园;拥有教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上亿元,纸质图书超75万册、电子图书折合近70万册、可用数据库资源180余个,校内外实验实训室和实习基地近300个。
【学科专业与定位】
学校始终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专业设置紧密契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民生需求,以区域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导向,重点构建了信息与智能机电类、环境与公共健康类、商务与管理类、人文类四大应用型专业群,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新一代信息技术专业群,并入选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专业群”建设名单。目前已设置20余个本科专业,形成工学为主、管理学和经济学为辅,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
【师资队伍与建设】
学校秉承人才强校战略和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立足建设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的战略目标,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不断壮大师资队伍规模、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学校注重加强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和岗位培养,支持教师赴国(境)内外学习进修,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社会服务,联合企业共建“双师双能型”师资培养基地,提高教师综合能力。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从国内外高等学府、产业一线引进拔尖人才、产业人才、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优秀人才,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促进学校教学、科研团队的建设。
现有专任教师34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占比超40%,硕士学位及以上的教师占比超过65%,“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超过50%。
【人才培养与特色】
学校以“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为校训,切实贯彻“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办学理念,打造“自然、人文、和谐、简约”的绿色校园文化,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学校成功入选“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项目、教育部首批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建设院校名单、教育部首批“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项目等, 并与中国平安、北京超星集团、中国电信等超200家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学校积极响应国家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的指导意见,以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创业精神、创业素质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引导有兴趣的学生组建创新创业团队,并设立专项创新创业基金,配备专业指导教师,从各方面支持学生团队自主创业。同时,为支持学生创新创业发展,学校划拨近4000平方米教学实践用地进行创业园区建设,园区累计孵化项目10余个,引进SAP大学联盟项目、AHK等机构,共建校企创新创业培育基地。
学校招生情况一直保持良好且呈逐年攀升态势。生源质量和计划完成情况均居全省公、民办院校前列,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超过98%。办学以来为社会输送毕业生,人才培养质量广受社会肯定。
近三年,在国内外各类学科竞赛中,学校本科生表现突出,累计获国际级奖项3项、国内省级以上奖项84项:包括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得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一等奖1项;第六届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三等奖1项;第三届全国大学生物流仿真设计大赛福建省赛中获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等。19名学生在国内外科技期刊发表论文,其中SCI论文3篇;26名学生申请了25件专利获得授权。此外,学校获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75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0项。
【科学研究与应用】
学校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为目标,积极开展创新平台建设和社会服务。一方面,学校与厦门市科技局共同筹建了“厦门市应用技术研究院”;与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联合成立了“大气环境研究中心”等创新科研平台。同时学校拥有多个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及省高校科研平台,并累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50余项,其中不乏有国家级和省级科研项目。另一方面,学校依托食品相关专业,助力厦门银祥集团“肉食品质量与安全控制实验室”获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先后与企业合作开展技术攻关,开发了在线重金属水质分析仪、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快速检测仪等系列新产品,为企业带来数百万的销售收入;受市环保局委托,学校承担全市的环境空气污染物检测、全市百余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等工作;承担“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第三监测服务”“环境监测中心站”“农村污水站监测”等技术服务项目;成功入选国家级星创天地。
学校被纳入《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并成为《厦门市“十三五”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单位。在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校发展潜力监测报告》中,学校国家级高层次人才与国家级科研项目位居全省民办高校第一名。
【境外交流与合作】
学校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紧密契合国家及区域重要发展战略需求,积极弘扬“开放包容、互学互鉴、合作共赢”的丝路精神,全面实施开放办学战略,不仅“走出去”主动学习发达国家或地区职业教育的先进经验和开展学术交流及汉语言文化推广,而且“请进来”引入与国际接轨的职业教育新模式和境外高端人才等优质资源,与美国伊利诺伊中心学院、美国阿肯色大学小石城分校、台中科技大学、台北城市科技大学、台湾修平科技大学、慈济科技大学等高校签订交流合作协议,互换教师、学生。近年来,学校选送200余名学生前往美国、中国台湾等高校交流学习。
展望未来,华厦学院坚持非营利性办学宗旨,坚定地走应用技术大学办学之路,脚踏实地、求新务实、打造特色、树立品牌,朝着建设全国一流应用技术大学的办学目标不断前进。
(更新于2019年5月)
高校招生章程- 厦门华厦学院
厦门华厦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为规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性质
学校全称:厦门华厦学院
学校代码:12709(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邮编361024)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招生层次:本科、高职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厦门华厦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列》,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二、学校简介
厦门华厦学院是厦门市政协创办、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地处厦门、毗邻沿海高铁枢纽——厦门北站(高铁枢纽),是一个集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后勤服务楼、行政办公楼和体育运动场于一体的现代化智慧校园。
学校根据办学定位,紧扣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对接服务地方产业发展,围绕区域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合理有序设置专业群,重点建设信息与智能机电类、环境与公共健康类、商务与管理类、人文艺术与语言类等四大专业(群)。学校以做“精”、做“强”为目标。
三、2019年招生专业与计划
(一)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招生专业有:食品质量与安全、环境科学与工程、制药工程、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
(二)信息与智能机电学院招生专业有: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高职);
(三)商务与管理学院招生专业有:财务管理、审计学、投资学、金融学、会展经济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物流工程、电子商务(高职);
(四)人文学院招生专业有: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网络与新媒体、商务英语、艺术教育(音乐方向包含钢琴、声乐;舞蹈方向)、环境艺术设计(高职)。
2019年我校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四、组织机构
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教育部和省计划部门核定的当年招生计划和学校制定的招生规则进行招生。
2.成立以学校党委纪检委员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五、录取原则
1.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所在省(自治区)制定的录取政策和纪律。
3.在各省(自治区)划定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各省(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方式进行调档。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调档比例在各省(自治区)规定的调档比例内调档。
4.文理类录取规则
(1)对实行按专业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文化总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对实行按院校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省份,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情况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安排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为止;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各专业男女生比例无任何限制。各专业招生时均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6.我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没有口试要求。
7.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非师范艺术类专业考生,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美术类、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本科线,如生源不满的情况,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降分录取。
(1)福建省艺术类实施“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投档后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语文、外语、专业、综合、数学的顺序确定考生排序位次。
福建省艺术类考生综合分计算公式: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综合分 = 文化投档成绩×60%+专业省统考成绩×2.5×40%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综合分 = 文化投档成绩×60%+专业省统考成绩×2.5×40%
艺术教育专业(音乐方向与舞蹈方向) 综合分 = 文化投档成绩×20%+专业省统考成绩×2.5×80%
(2)其他省(非福建省)艺术类录取模式、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原则为准,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投档后按文化分排序择优录取;艺术教育专业投档后按照专业分排序择优录取 ,如需综合分计算的参照我校福建省艺术类考生综合分计算办法计算。
六、2019年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具体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及学校最终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学校积极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中西部教育,切实贯彻“非营利”办学宗旨,弘扬教育的公平性,实行中西部协作计划省份学费适当减免,以帮助困难学子顺利入学。具体中西部协作计划省份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2019年招生计划为准,具体如下:
非中西部协作省份专业学费标准:本科一学年1.7-2.2万元;
中西部协作省份专业学费标准:本科一学年1.6-1.8万元;
高职(专科)学费标准:一学年1万元。
2.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1400元/学年。
3.退费办法(闽价费【2013】41号):
(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5)被开除学籍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七、奖助措施
学校建立了“奖、助、减、勤、缓、补、贷”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目前奖助项目共33项,每年从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6%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专项经费,覆盖面已达在校生总数的29%。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奖学金。
1.奖学金体系: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为主体,以现有的校内各项奖学金等为补充。校内奖学金包括“专业奖学金”、“洪涛奖学金”、“蔡望怀奖学金”、“常勋奖学金”、“蔡望怀锐进奖学金”等14种奖学金。
2.助学金体系: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以现有的校内各项助学金为积极补充。校内助学金包括“洪涛助学金”、“常勋助学金”、“蔡望怀助学金”、“郑学檬助学金”等19种助学金。
3.减免学费资助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直接从学费中给予减免。
4.缓交学费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学费缓交。
5.勤工(公)助学资助体系:学校每年从学生资助专项经费中提取100余万元及通过引进勤公助学项目资金60万元,按照学校《学生勤工(公)助学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6.贫困学生就业及其他临时性补助:在新生入学、寒暑假往返学校、毕业生就业等时期针对家庭困难学生发放临时补助。
八、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招生网址:http://zsb.hxxy.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hxxy.edu.cn
微信公众号:xmhxxy1993
招生咨询电话:0592-6276222、6279222
招生咨询QQ号:1353585377、781051971、730766756(QQ群)
招生咨询微信号:hxzsb01、hxzsb02
招生投诉电话:0592-6276201
九、本章程由厦门华厦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华厦学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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