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所在地:福建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hqu.edu.cn

电话:0595-22695678

地址:华侨大学招生处(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华侨大学简介

 


 华侨大学1960年创办于著名侨乡福建省泉州市,是周恩来总理亲自批准设立、中国第一所以“华侨”命名的高等学府。1983年中共中央确定华侨大学为“国家重点扶植的大学”。1997年,坐落于福建厦门集美学村的原集美华侨补习学校成建制并入华侨大学,更名为华侨大学华文学院。2003年学校在教育部首批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评优秀等级。2006年厦门校区正式启用。2017年学校入选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华侨大学直属国务院侨办领导,是新中国最早实行董事会制度的大学之一,也是国务院侨办与福建省、泉州市、厦门市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学校董事会由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归侨等各界著名人士、专家、领导组成,庄希泉、胡平、贾庆林、陈明义、宋德福、王刚曾先后担任华侨大学董事会董事长,全国政协副主席、原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任名誉董事长。国家领导人廖承志、叶飞亲自担任首任、次任校长。现任校长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徐西鹏教授。

    华侨大学始终坚持“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的办学方针,秉承“为侨服务、传播中华文化”的办学宗旨,贯彻“会通中外、并育德才”的办学理念,为海内外培养各类优秀人才超20万名,其中超过5万名校友分布在境外各地,主要集中在港澳台及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成为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的友好使者。

    华侨大学现有28个教学学院,94个本科专业,其中10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认证。学校现有2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5个博士后流动站。学校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形成文理渗透、理工结合、工管相济、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学校学科实力稳步提升,现有国家重点学科、省部级重点学科41个,福建省高峰高原学科17个,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2017年12月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高校学科评估排名中,学校16个一级学科上榜。2018软科中国最好大学排名我校位列中国最好大学排名之综合大学榜单的第28位,总榜单第86位。软科正式发布2018“中国最好学科排名”排名榜单包括93个一级学科,共有中国大陆460所高校的4999个学科点上榜,我校本年度共有20个学科上榜(2017年度为19个学科上榜),上榜学科数排名为并列第83名。

    华侨大学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672名,其中专任教师1792名。有双聘院士6人;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入选者,国家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以及历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各类高端人才近400人次;拥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

    华侨大学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5551人,研究生5953人,有来自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华侨华人、港澳台和外国学生4969人,是全国拥有境外学生最多的大学之一。学校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中心环节,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近年来共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教学团队、特色专业等百余项标志性成果。

    华侨大学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和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毕业生深受海内外用人单位好评,就业率一直位居同类院校前列。学生在全球建筑毕业设计大赛、德国iF设计大赛、美国(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国际赛事和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模拟联合国大会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国内大赛中成绩骄人。学校体育文化氛围浓厚,学生男子篮球队在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CUBA)二十届赛事中荣获九次全国总冠军;连续四届与国际大学生体育联合会联合举办世界大学生三对三篮球联赛,并于2018年获该赛事全球总冠军,成为中国首支获得该赛事男子世界冠军的高校篮球队;林丹、谌龙、李雪芮等华大学子在奥运会上为国争光;学校不断优化育人环境,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形成了“一元主导、多元融合、和而不同”的校园文化,连续两年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

    华侨大学重视创新能力提升。建设了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务院侨办侨务理论研究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国家级和省部级教学科研平台70余个。近年来,学校主持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数量持续增长,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福建省科学技术奖40项,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社科优秀成果奖和福建省社科优秀成果奖86项。学校高水平论文影响力持续提升,在2018年最新自然指数排行榜中,我校位列内地高校第70位,位列全球高校第426位;在2018年泰晤士高等教育正式发布的世界大学排行榜中,我校位列内地高校第65位。学校在2018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一带一路”国内高校智库影响力排名》中位列第2。

    华侨大学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国际化特色鲜明。已与五大洲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0多所高校签署了校际合作协议。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招生院校,在全球设立了84个办事或招生机构,设有全英语授课的国际学院。

    华侨大学是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和教育部批准的“支持周边国家汉语教学重点院校”,创办了“外国政府官员中文学习班”和“安哥拉政府科技人才班”等一系列华文教育品牌项目。

    学校目前形成了一校两地的办学格局,总占地面积214.7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7.3万平方米。学校拥有各类图书资料共472余万册。

    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华侨大学将始终坚持“侨校+名校”的发展战略,以“双一流”建设为契机,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发展之路、特色兴校之路、人才强校之路,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进一步增强为侨服务、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加快建设特色鲜明、海内外著名的高水平大学。


高校招生章程- 华侨大学

华侨大学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相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高等学校全称:华侨大学。

第三条  学校代码:10385。

第四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综合性大学,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直属高等学校。

第六条  学校地址:

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厦门校区包含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国际关系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统计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化工学院、建筑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厦航学院、华文学院(含龙舟池校区)。

泉州校区包含国际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法学院、体育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工学院、医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旅游学院、美术学院。

第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华侨大学。

第八条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九条  招生计划:我校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总数1%的比例安排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一是用作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二是用作按高出100%投档后,多投档的考生又服从专业调剂时,追加计划进行录取时使用。预留计划的投向在正式投档前确定。预留计划将按照录取进度和专业实际情况安排,用完即止。

第十条  招生模式:按专业大类或专业招生。专业大类的专业(方向)设置情况请参阅我校网页上公布的《华侨大学2019年普高本科招生专业目录》,由就读学院结合高考成绩、在校综合表现情况及分流专业志愿等制定具体专业分流办法。

第十一条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

我校对部分专业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设立“中美121双学位班”(由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和美国州立大学与学院协会共同合作与管理)、全英文教学专业、“拔尖人才试点班”等,具体详见《华侨大学2019年普高本科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二条  关于“中美121双学位班”的招生说明。

1.“中美121双学位班”只招收具有出国留学意愿且家庭有一定经济基础的考生,采用全英文教学,第二、三学年须赴美学习,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可同时获得中美两所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所获得的文凭和学位均为中美两国政府及国际承认。

2.“中美121双学位班”学生可在第一学年所读大类专业中选择赴美修读的专业(同时我校设有相同或相近专业)。符合赴美学习要求的学生如果赴美修读专业未能匹配我校全英文教学专业,则需要申请办理相应的转专业手续。

3.未能赴美学习的学生,必须进入学校开设的相关全英文教学专业就读,包括国际商务专业、金融学专业(CFA<特许金融分析师>)、会计学专业(ACCA<国际注册会计师>),不得转入非全英文教学专业,请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全英文教学专业、“中美121双学位班”、英语、翻译专业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英语、翻译专业还须参加各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

其余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我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填报。

2.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详见《华侨大学2019年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第十五条  体检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公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制定各招生专业的体检标准,具体详见《华侨大学本科招生专业体检要求》。

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经复查不合格的考生,按《华侨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十六条  我校面向福建省泉州市单列的招生计划,只招收具有泉州市(含所辖各市、县、区)户口且在泉州市各市、县、区高招办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面向福建省厦门市单列的招生计划,只招收具有厦门市(含所辖各市、区)户口且在厦门市各市、区高招办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

志愿填报代码,详见福建省招生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我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要求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之内。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之内。

2.报考志愿处理办法: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轮投档的考生,若第一轮投档生源不足,可接收征求志愿的考生。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院校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3.加分处理办法:我校以20分为上限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录取及确定专业。“三侨一台”考生(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普通类专业(类)投档选定“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方式确定专业。

投档成绩(投档成绩是否含照顾加分、排位,由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高的考生,如三科总成绩同分,文史类考生则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理工类考生则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

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照《华侨大学2019年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公布的录取办法执行。

6.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体育教育专业只招收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总分的75%(含)以上,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的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之上的考生,按照其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办法:我校是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通过教育部审批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的考生,在其文考上线投档我校后,我校按篮球(男子)、羽毛球、田径、足球(男子)、游泳分开排序,根据考生参加我校运动专项测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择优录取,总人数不超55人,招生计划详见《华侨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未尽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8.其它有关规定:鉴于江苏省与其他省份的考试科目不同,江苏省的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排序投档,其中等级按“科目1,科目2”设置排序权重,文史类选定“历史”科目、理工类选定“物理”科目确定等级。在投档成绩分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专业的培养要求,参照相关科目的成绩以及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具体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为准。

上海、浙江两个省份按其新高考改革方案的规定执行。

全英文教学专业、“中美121双学位班”、临床医学等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币种:人民币)。

1.学费。全英文教学专业、“中美121双学位班” 在我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为2.8万元/年.人,在国外大学学习,按照境外大学学费标准缴纳;

艺术类专业9360元/年.人;临床医学、药学专业6760元/年.人;其它本科专业5460元/年.人。

具体以学生在校所修读的学分总分计费收取。

辅修专业以所修读的学分总分计费收取。

2.住宿费。(1)泉州校区和厦门校区:普通宿舍6人间500—570元/年.人;学生公寓6人间870元/年.人,4人间1300元/年.人。(2)龙舟池校区:4人间2400元/年.人。以上收费标准以福建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为准。

第十九条  奖助学体系。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24项,受奖面近50%;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校内贷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岗位、学费减免等方式获得资助。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时还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得到及时的帮助。

同时,为鼓励优秀考生来校就读,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设有一等奖3万元/人、二等奖1.5万元/人、三等奖8000元/人。获奖办法请参阅我校网页上公布的《华侨大学2019年优秀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由各地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公布。

第二十一条  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5-22695678;

咨询网址:http://zsc.hqu.edu.cn;

传    真:0595-22691575;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华侨大学招生处(邮编362021)。

第二十二条  除特殊类的校考专业成绩外,我校以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考生高考电子档案为评判依据。

第二十三条  本招生章程由华侨大学招生处负责解释。


校园风光


x

【报案平台】- 【区域合作】- 【广告合作】- 【公司介绍】- 【诚聘英才】- 【营业执照】- 【网站声明】- 【网站介绍】

投诉电话:010-60685631    投诉邮箱:chinazjzs@126.com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开放东路—号209室

高考、招生考试、高校招生计划、简章、重点院校、普通高校、民办院校、分数线查询—教育招生网为您择校提供便捷服务

北京东方鹏翔网络科技公司主办    京ICP备13039119号-2    京公网备案信息11011602000545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导航

联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