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所在地:天津市

录取批次:本科

院校官网:http://www.tjfsu.edu.cn/

电话:022-23247377;022-23247379

地址:马场道校区: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17号 滨海校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区学府路60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概况

    天津外国语大学是一所以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为优势学科,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等学校,是全国最早独立设置的八所外语院校之一。

    1921年,学校前身之一的天津工商大学在马场道建校,之后先后更名为津沽大学、河北大学等。1964年,在周恩来总理的亲切关怀下,学校主体前身——秦皇岛外语专科学校(后更名为天津外国语专科学校)成立。1974年,由原天津外国语专科学校、原天津外国语学校、原天津师范学院日语专业、原河北大学外语和中文专业的学术力量和教师等重组为天津外国语学院。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天津外国语大学。

    学校现有马场道和滨海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 1040.06 亩。马场道校区地处市中心,校内建筑多为西欧古典风格,造型高雅,校园环境整洁幽静,是天津十景的标志性建筑群之一;滨海校区坐落在滨海新区大港高教生态园区内,湖光映翠,景色秀丽。学校设有研究生院、高级翻译学院、求索荣誉学院、英语学院、日语学院、欧洲语言文化学院、亚非语学院、国际商学院、国际传媒学院、涉外法政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基础课教学部、思政课教学部、应用外语教学中心、体育教学部16个教学单位。其中,高级翻译学院培养同声传译和口笔译专业硕士人才的同时,旨在服务高端政务翻译,是高层次翻译人才储备中心。求索荣誉学院是天津市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是学校本科阶段突出办学特色,实施因材施教,培养国际化复合型拔尖人才的试点单位。

    学校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拥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党和国家重要文献对外翻译研究”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外国语言文学学科);4个(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理论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4个(翻译、新闻与传播、国际商务、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和世界经济、外国哲学二级学科为天津市重点学科。学校具有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同时还拥有招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外国留学生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

    学校现有36个本科专业,即英语、日语、俄语、朝鲜语(韩语)、西班牙语、德语、法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斯瓦希里语、印度尼西亚语、缅甸语、马来语、翻译、商务英语、对外汉语、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法学、教育技术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新闻学、行政管理、国际政治、汉语言文学、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会计学、广告学、传播学、旅游管理、动画、数字媒体技术。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天津市品牌专业9个,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4个,天津市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

    学校师资力量精良,现有教职工千余人,其中专任教师七百余人,专任教师中有将近50%的教师拥有海外留学经历,部分专业达到90%以上,学校常年聘请外国专家、教师百余名。学校秉承“中外求索,德业竞进”的校训,致力于培养具有自主学习能力与跨文化交际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人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万人,研究生千余人,生源覆盖29个省、市、自治区。

    学校建有中央文献翻译研究基地、教育部区域和国别研究培育基地——拉美研究中心,天津国际发展研究院、天津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外国语言文学文化研究中心、天津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培育研究基地——语言符号应用与传播研究中心、依托平台体系,学校与中共中央编译局、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南开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解放军外国语学院联合组建了“中央文献对外翻译与传播”协同创新中心。

    学校十分重视并积极开展对外学术文化交流,先后与世界30个国家的80余所大学和多个教育组织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校在韩国顺天乡大学、葡萄牙里斯本大学、法国图卢兹第一大学、俄罗斯伏尔加格勒国立师范大学、哥伦比亚塔德奥大学、乌克兰基辅国立语言大学建有6所海外孔子学院,是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确定的首批孔子学院专职教师储备学校。学校不断探索“3+1”、“2+2”、“4+1”等国际合作办学模式,每年派出大量中国学生到国外学习,并接收来自世界各地的学生进行长、短期的中文和中华文化学习,目前有来自全球44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校学习。

    学校教学设备精良先进,现有1个市级实验室、3个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4个专业实验室,43个语言实验室,4套国际标准的同声传译报告厅,11个语种25套国际卫星电视接收系统以及覆盖两个校区的校园计算机网络。学校学习资源丰富,两个校区图书馆占地面积近1.4万平方米,藏书逾120万册,中外文报刊、杂志1600余种册。尤其是馆藏的180种文献在国家图书馆未见收藏,资源珍稀,极具文物价值。学校有中外文数据库近70种,建成的国外英语资源检索中心成为全国相关学科教学研究领域的权威共享资源。学校体育设施完善,拥有标准运动场、足球场、网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等体育设施及万余平方米的综合体育馆。

    学校主办有外国语言文学研究类重要学术期刊《天津外国语大学学报》;外语音像出版社是天津唯一一家连续三次荣获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的高校出版单位;《世界文化》杂志拥有广泛而固定的读者群,共同为传播世界各民族文化、促进跨文化交流做出了贡献。

    多年来,学校依托学科专业优势和国际化办学特色,积极服务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夏季达沃斯论坛等国家及天津市重大活动,荣获“中国翻译事业杰出贡献奖”等多项荣誉。以外语服务为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先后荣获“中国百优志愿服务集体”、“天津精神文明建设优秀品牌项目”等荣誉称号。

    经过几代天外人的奋力拼搏,学校现已发展成为天津市乃至全国外语、外向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以及传播多元文化的重要基地,并逐步树立起了我国外语教育领域的“天外”品牌。学校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特色发展”办学理念,按照“以特色发展带动内涵发展促进和谐发展”战略方针,继续把语做强,把外做大,努力建成在国内有影响力、在国外有知名度的特色鲜明高水平外国语大学。


天津外国语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维护考生和高校的合法权益,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学校开展录取工作和招生咨询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外国语大学      

二、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培养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四、学校代码:10068

五、办学地点: 五大道(马场道)校区——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17号,邮编300204;滨海校区——天津市大港区学府路60号,邮编300270。

六、学校概况:天津外国语大学是一所主要外语语种齐全,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等学校,是全国最早独立设置的八所高等外语院校之一。学校现有57个本科专业,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9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涵盖20个授权方向),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学术文化交流,先后与世界30余个国家的200余所大学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先后与国外高校合作承办9所孔子学院。目前,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万余人。

第四条 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天津外国语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并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本科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协调处理日常的招生工作。学校党委、纪委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员、全程监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原则实施开展。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及学校学科专业布局,制定学校2019年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学校同时还将通过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学校根据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预留不超过1%的招生计划,用于解决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九条 学校求索荣誉学院是天津市教育体制改革示范项目,其生源是在已被学校录取的新生中选拔,具体的筛选条件将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为保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语种人才培养计划的落实,求索荣誉学院不接受已录取到匈牙利语、芬兰语、捷克语、波兰语、乌克兰语、白俄罗斯语、希腊语、塞尔维亚语、保加利亚语、罗马尼亚语、印地语、豪萨语、柬埔寨语、土耳其语、乌尔都语、希伯来语、波斯语等专业学生的申请。

第十条 学费收取按天津市规定的标准执行,预科阶段——每生每学年3800元;本科阶段——文科类(不含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理工类、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动画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上述学费不包含学生自愿参加的特色培养项目费用,如国际交流项目和天津市教育体制改革项目等。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马场道校区一年级8人间,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800元,二年级及以上6人间,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滨海校区6人间,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及考生志愿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10%;凡已进档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学校将全部录取,不做退档处理。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三条 安排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将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同分条件下,优先安排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外语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英语、语文、数学;非外语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英语、数学、语文)。如所填专业志愿都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随机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对享受省(市、自治区)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加分进档,但进档后排序时以实考分为准,当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优先录取(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对江苏省考生(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考生除外)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含)以上。录取及安排专业时按照等级级差法将考生排序,即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由高到低将考生排序录取及安排专业。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标准A+=3分,A=2分,B+=1分,B=0分。

第十七条 学校2019年在浙江招生专业(类)对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第十八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级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口试成绩不合格者,外语类专业不予录取。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组织外语口试的,学校对口试不作要求。

第二十条 学校外语类专业一般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但日语、德语、西班牙语、法语专业也招收相应语种的考生,俄语、白俄罗斯语、乌克兰语也招收俄语语种考生。

外语专业根据学生接受能力,逐渐使用所学外语授课,非外语专业公共外语一般开设英语,有选修第二外语的机会。

第二十一条 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艺术类招生,要求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美术类统考。对达到省控美术类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学校按照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相加之和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安排专业,当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当综合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英语、数学、语文)。

第二十二条 学校关于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面向台湾免试入学的招生细则分别详见《天津外国语大学2019年保送生招生简章》、《天津外国语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天津外国语大学2019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三条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直接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考生可于录取期间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四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书面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除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已录取的外国语中学的保送生不得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就读;按照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改变高水平运动员身份,要按照《天津外国语大学英语专业体育高水平运动队培养方案》、《天津外国语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与管理办法(修订)》完成学业、参加训练和比赛;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就读。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工商管理类(包含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商务、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旅游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法学、行政管理、国际政治、外交学、新闻传播学类(包含新闻学、传播学)、汉语言文学、广告学、教育技术学、数字媒体技术、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办学地点在滨海校区。

外国语言文学类(包含英语、翻译、商务英语)、日语、法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波兰语、土耳其语、匈牙利语、捷克语、芬兰语、白俄罗斯语、乌克兰语、希腊语、塞尔维亚语、保加利亚语、罗马尼亚语、朝鲜语、阿拉伯语、斯瓦希里语、缅甸语、印尼语、马来语、泰语、乌尔都语、希伯来语、印地语、波斯语、豪萨语、柬埔寨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办学地点在五大道(马场道)校区。

第二十八条 学校建立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出国交流资助等。学校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帮扶资助,确保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具体的奖贷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学校网站及2019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九条 学校网址:  http://www.tjfs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b.tjfsu.edu.cn/

招生办公室E-mail:twzhaoban@tjfsu.edu.cn

咨询电话:+86-22-23247377  

微信公众平台:天津外国语大学招办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9年度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章程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颁布实施。

第三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天津外国语大学

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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