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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雨春风 工善其成
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 工程”和国家“985 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1958年 7 月 14 日,邓小平同志签发中共中央文件(中发 [58]574 号),同意化学工业部筹建北京化工学院,办学宗旨为“培养尖端科学技术发展所需要的高级化工技术人才”,学校由此诞生。1960 年成为全国 64 所重点院校之一,1994 年更名为北京化工大学,1998 年成为教育部直属高校。
学校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现已成为一所理科基础坚实,工科实力雄厚,经济、管理、文法、艺术学科富有特色的多科性大学。
严楔其学 精益求精
在人才培养方面,形成了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博士后流动站以及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2015 年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14999 人,全日制研究生 6358 人,留学生 497 人(其中学历生 305 人)。2015 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 97.62%。
学校设有化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理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能源学院、侯德榜工程师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14 个学院。学科专业已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哲学、法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医学、艺术学 10 个学科门类。有 6 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9 个二级学科博士点,7 个博士后流动站;96 个硕士点,50 个本科专业。拥有 7 个国家重点学科和 1 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4 个北京市重点学科。
学校建有 2 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 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 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5 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学校图书馆中外文书刊总藏量达 170.36 万册,电子图书藏量 8754GB,已成为以化学、化工、材料为特色的综合性馆藏文献库。
苍柏其人 楷模其行
学校聚集了一大批致力于教书育人、探索真理的名师、学者。其中,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双聘)7 人,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 人,国家“千人计划”引进专家 3 人,“973”首席科学家 6 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13 人和讲座教授 2 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19 人,“中国青年女科学家”获得者 1 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8 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7 人,教育部“全国优秀教师”8 人,“万人计划”第一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2人,“万人计划”第一批教学名师 1 人,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5 人,“万人计划”第一批青年拔尖人才 2 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 人,教育部跨(新)世纪优秀人才 71 人。近年来,优秀的教学团队和科研团队不断涌现,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 5 个,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 10 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 3 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 6 个,国家国防科技创新团队 1 个。另外,学校聘请了包括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在内的一批国内外著名学者为名誉教授,聘请了包括我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在内的 300 多位专家学者担任各类名誉学衔和兼职教授。
教学科研互动,蕴孕优势学科
学校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工作。我校是首批(2004 年)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的高校。现拥有本科国家级特色专业 8 个,北京市级特色专业 14 个;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5 门;国家级精品课程 15 门,北京市级精品课程 37 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 1 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 15 门。我校开设的数学、物理、化学、计算机、英语等公共基础课程 85% 以上被评为国家级和北京市级精品课程。在实践基地建设方面,拥有“国家工科基础课程化学教学基地”、“国家工科基础课程物理教学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3 个国家级教学基地,化学化工、高分子科学与工程 2 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 个国家级虚拟仿真教学实验中心,以及化学、物理、高分子科学、化工原理、电子电工、机械工程等 6 个北京市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生物工程、制药工程和环境工程等 6 个专业被教育部列为第一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
学校积极开展学生创新工作,努力营造校园创新氛围。鼓励和组织学生参加国际、全国、北京市级各种竞赛,如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首都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ACM/ICPC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世界华人平面设计大赛、西门子杯全国大学生控制技能仿真挑战赛、全国 ITAT 教育工程大赛等。在这些竞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先后共有 83 人获得全国一等奖,326 人获得全国二等奖 ,622 人获得北京市特等和一、二等奖。尤其是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我校多次名列第一,并首获该赛事的最高奖——“高教社杯”。
时代精神同随,谱写科学新章
学校形成了“普遍成才,追求卓越”的育人理念。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本科生导师制 (在导师指导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4+3”本硕连读和“3+5”本硕博连读模式(经考核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可免试推荐为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实行连读培养),双学位和主辅修制(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修读双学位或辅修第二专业,培养社会亟需的复合型人才)等。
学校的科研工作生机勃勃、成果累累。前面提到的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基地,为学校科技工作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也为优秀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实践平台。2015 年全校科技经费到款达 6.46 亿元,获授权专利 432 项,2015 年被 SCIE 收录论文 1192 篇,EI 收录 1021 篇,CPCI-S 收录论文 87 篇,2015 年被CSSCI 收录论文 30 篇。以教师人均计,学校的科技经费、SCI 收录论文数、发明专利和获国家科技奖数量均名列全国高校前列。
稳步履,重个性张扬
学校注重拔尖人才培养。学校在 2009 年创办了工程实验班,与企业合作培养高层次工程类创新人才。2010 年学校加入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充分调动校内、企业界、工程界和国内外各种资源,充分利用校企合作、国际交流的平台,强化学生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和工程能力的学习和锻炼,培养具有“卓越工程师”素质的专业人才。2013年学校依托高水平科研团队的教师与科研资源优势,成立基于不同学科背景下的“学科交叉班”,通过多学科交叉融合,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跨学科交叉拔尖创新人才。2008 年起开办了法学实验班,培养国际型法律人才。1993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开设由美籍教师讲授的国际商务课程(IBC 项目),至今已培养 1000 多名学生,显著提高了学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就业竞争力。2016 年起,学校面向全国直接招生三个工科试验班和两个理科试验班(“化学工程与工艺英才班”、“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精英班”、“生物工程高精尖班”、“应用化学优培计划”、“化学优培计划”),五个试验班依托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计划,均单独设置招生专业代码,只招有该专业志愿考生,且投档成绩在本省(区、市)投档给我校学生的前 50%。试验班采取以 3+1+5 本科 - 博士国际联合培养为主,以 3+1+3 本科 - 硕士为辅的两种培养模式。试验班采取导师制,有两院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及资深教授担任学生导师,作为“学术引路人”引导学生步入学术殿堂。
拓视野,喜国际交往
学校高度重视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先后与英、美、德、法、澳、韩、日等国家的 93 所大学建立了学术合作关系,形成了一批高水平国际合作项目。目前,学校已经与 30 多所国外院校开展了包括交换学生、联合培养、攻读学位、海外暑期学校、海外实习和参加国际会议及竞赛等在内的 40 多项学生海外学习项目,2015 年学校派到海外学习的学生达到 479 名。学校招收从语言生到本科生、硕士生以及博士生的多层次的留学生。学校拥有一批高水平国际合作项目,如“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项目”、“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海外名师项目”等,正逐步引领我校科研团队走向世界。
桃李成蹊 皓质彩章
北京化工大学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十余万名毕业生,报国人才遍布华夏大地。在这些人才之中,有的成为了党和国家领导人;有的成为了省、部委领导人;有的担当国家大型企业的管理者;更有大部分人才已经成为国家经济、科技、教育战线的栋梁和骨干。学校的发展和国家的建设,更多的辉煌靠我们来创造。
全国乃至全球的莘莘学子,北京化工大学热忱欢迎你们!
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北京化工大学,是国家公办的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 “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等学校,肩负着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基础性、前瞻性科学研究以及原创性高新技术开发的使命。办学层次为本科、研究生。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分东校区、北校区和西校区: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南涧路29号,西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98号。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招生组织机构构成及职责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生招生工作、协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组织实施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2. 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3. 统计和分析录取新生数据,为学校招生决策提出参考意见,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4. 规划、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宣传工作;
5. 组织实施学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 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 组织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8. 履行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9. 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学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并给予答复;
10.完成学校交办的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北京化工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分配原则和办法
北京化工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约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 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 北京化工大学要求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中的选测科目等级为AB+(含AB+)以上。对进档考生按照“等级级差法”的方式,选测科目等级达到A+A+的考生加级差分3分,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已被我校认定的自主招生和高校专项计划考生须达到AB等级以上(含AB),已被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不能低于C。
3. 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我校只在考生填报的前两个专业之间设定志愿级差,级差为1分。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将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队,依次安排专业。对于非综合改革省份,同等条件下参考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对于综合改革省份(上海市、浙江省),按我校提前公布的2019年拟在上海、浙江招生的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执行,同等条件下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4.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5. 若在北京化工大学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定向招生计划时,可在学校调档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无法完成定向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6. 根据北京化工大学专业设置及培养要求,学校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公共管理类、设计学类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英语等专业(类)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7. 凡报考北京化工大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身体健康;(2)考生须通过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考试。录取时,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均要求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体育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批准下,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高考成绩进行投档,并参考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等情况,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8.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双学位、机器人方向)、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双学位、生物过程工程)、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意设计双学位)专业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化工与制药类(巴黎居里工程师学院(含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专业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相关专业均参加各省(区、市)第一批次录取,录取分数线不低于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合作办学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时依据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该专业学生入学后不能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9. 学校根据学校材料、化学、生物、大数据等学科发展需求,依托相关学院,强化知识传授与自主学习、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开设工科试验班(高材精英班)、工科试验班(生工高精尖班)、工科试验班(大数据技术)和理科试验班(化学优培计划),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原则上投档成绩在本省(区、市)投档给我校学生的前50%。
10. 自主招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南疆单列计划、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针对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及艺术类专业等特殊类型招生,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招生简章。
11.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12.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学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定向录取的新生须在入学前与定向单位签订协议,注册前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拒绝与定向单位及学校签订协议书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北京市发改委核定标准收取学费。2019年本科生各专业学费标准: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每学年10000元/生;化工与制药类(巴黎居里工程师学院(含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国内期间学费每学年40000元/生,国外期间按照外方大学国际生收费标准执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双学位、机器人方向)、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双学位、生物过程工程)专业国内期间学费每学年50000元/生,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意设计双学位)专业国内期间学费每学年60000元/生,国外期间按照外方大学国际生收费标准执行;其它专业每学年5000元/生。
第十四条 奖助学金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机制。对于品学兼优学生,学校设有不同层次、类型和级别的国家奖学金、人民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承诺不让学校任何学子因家庭困难而失学,除国家奖学金、人民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之外,学校还设有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缓学杂费、社会资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
第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 64435706
招生办公室咨询邮箱:zsb@mail.buct.edu.cn
招生办公室传真:(010) 64414824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10) 64434762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邮箱:jiwei@mail.buct.edu.cn
本科招生网站:www.goto.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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